永利总站15856开展2021年河南省职业院校省级名师和省级骨干教师培育期满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5-08 点击数:

学校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永利总站15856开展2021年河南省职业院校省级名师和省级骨干教师培育对象遴选工作的通知》(教职成〔2021〕319号)和《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永利总站15856开展2021年河南省职业院校省级名师和省级骨干教师培育期满考核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函〔2023〕232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21年全省职业院校省级名师和省级骨干教师培育对象培育期满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遴选的我校2021年河南省职业院校省级名师和省级骨干教师培育对象。

二、考核方案

(一)考核内容

相关培育对象对照《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永利总站15856开展2021年河南省职业院校省级名师和省级骨干教师培育对象遴选工作的通知》(教职成〔2021〕319号)中的“省级名师工作任务”“省级骨干教师工作任务”要求,重点考核培育对象在培育期间的教学水平、科研能力、团队建设等方面培养计划完成情况,相关通知见附件1-2。

(二)考核程序

1.个人自查。各培育对象对照考核内容开展个人自查,及时准备考核材料。

2.专家评议。教师发展中心组织校内专家进行综合评议。专家组在认真评议的基础上,提出培育对象的考核意见和考核结论。

3.结果公示。教师发展中心将考核结果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三、工作要求

(一)报送材料

1.个人汇报PPT。主要内容为培育期间个人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汇报时间设定为5分钟以内,现场汇报顺序见附件3;

2.支撑材料。应包含培育期间个人师资培训、教学研究(含论文、著作、教材)、竞赛活动(含个人各类获奖情况)、对外交流、团队建设(含指导其他教师情况)和开展公开课(示范课、观摩课)等内容的佐证材料。

(二)时间要求

5月19日前各培养对象将汇报PPT和支撑材料Word/PDF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hngyjsfz@163.com。

5月22日前教师发展中心组织校内专家通过审议材料、听取汇报、现场答辩等方式进行综合评议并对评议结果进行校内公示。

6月1日前,通过学校考核的培养对象将个人业绩支撑材料经学校盖章后生成PDF版并装订成册,由教师发展中心分别报送至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联系人:刘坤    电话:0377-63279285


附件:1.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永利总站15856开展2021年河南省职业院校省级名师和省级骨干教师培育期满考核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函〔2023〕232号)

2.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永利总站15856开展2021年河南省职业院校省级名师和省级骨干教师培育对象遴选工作的通知(教职成〔2021〕319号)

3.永利总站158562021年河南省职业院校省级名师和省级骨干教师培育对象汇总表


教师发展中心

2023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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