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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利总站15856学生食堂燃气报警系统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次)

时间:2021-09-28 12:00:01  作者:  点击:

项目概况

永利总站15856学生食堂燃气报警系统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的潜供应商应通过招标办电子邮箱(zhaobiao@hnpi.edu.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0月11日15: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豫工院磋商采购-2021-48

项目名称:永利总站15856学生食堂燃气报警系统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万元

采购需求:光武路校区、孔明路校区学生食堂安装燃气报警系统。

合同履行期限:质保期三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原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一年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近三个月内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专业技术人员证明材料);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1个月纳税凭证和社保缴费凭证);

6、投标人具有良好售后服务体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质保三年免费上门服务承诺函;

7、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根据《永利总站15856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中查询“近三年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将查询结果网页、内容进行截图或拍照(内容要完整清晰)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9月28日~2021年10月9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 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招标办电子邮箱(zhaobiao@hnpi.edu.cn)

方式:请将营业执照、法人授权书、法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和填写完整的《投标人信息登记表》(附件1)发送至电子邮箱:zhaobiao@hnpi.edu.cn。招标文件以该邮箱发送的电子招标文件为准,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1日15:30(北京时间)

地点:招标办电子邮箱(zhaobiao@hnpi.edu.cn)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0月11日15:30(北京时间)

地点:永利总站15856孔明路校区行政楼152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时的审验并不作为响应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响应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开标后,将由评审委员会对响应人的资格证明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将被拒绝。

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投标、开标方式,响应人需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报名、接受采购文件电子版、发送响应文件电子版(PDF格式)、在规定的时间内发送二次报价表(PDF格式,见附件2),开标期间请务必保持在线和联系畅通。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报名联系方式

报名联系人:冯老师

电话:0377-83663603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连生

电话:13949309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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