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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新购设备退税工作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时间:2020-08-06 12:21:13  作者:  点击:

项目概况

2019年新购设备退税工作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的潜供应商应通过招标办电子邮箱(2011008@hnpi.edu.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8月12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豫工院磋商采购-2020-9

项目名称:2019年新购设备退税工作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5万元(以实际退税金额为准)

序号

包名称

包预算(万元)

1

2019年新购设备退税工作项目

14.5(以实际退税金额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税务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

(2)提供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书(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有税务代理,税务咨询资格。

(3)具备履行合同所具备的专业技术能力,至少有三名以上注册税务师资格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从业人员。

(4)根据《永利总站15856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中查询“近三年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将查询结果网页、内容进行截图或拍照(内容要完整清晰)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8月6日8:00~2020年8月10日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招标办电子邮箱(2011008@hnpi.edu.cn)

方式:请将营业执照、法人授权书、法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和填写完整的《投标人信息登记表》(附件1)发送至电子邮箱:2011008@hnpi.edu.cn。招标文件以该邮箱发送的电子招标文件为准,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8月12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招标办电子邮箱(2011008@hnpi.edu.cn)

五、开启

时间:2020年8月12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永利总站15856孔明路校区行政楼152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时的审验并不作为响应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响应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开标后,将由评审委员会对响应人的资格证明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将被拒绝。

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投标、开标方式,响应人需严格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报名、接受谈判文件电子版、发送谈判响应文件电子版(PDF格式)、在规定的时间内发送最后报价函(PDF格式),开标期间请务必保持在线和联系畅通。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报名联系方式

报名联系人:冯老师

电话:0377-83663603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乐

电话:0377-63270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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