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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武路校区7#公寓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时间:2020-05-06 15:44:49  作者:  点击:

永利总站15856就光武路校区7#公寓维修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潜在响应人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光武路校区7#公寓维修工程

2.采购方式和招标编号:竞争性谈判 豫工院竞谈-2020-5

3.项目预算:86280.78元(捌万陆仟贰佰捌拾元柒角捌分)

4.主要采购内容:工程量、施工工艺及要求见工程量清单(见附件)。

5.施工工期:20日历天

6.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5月11日15:30

开标地点:永利总站15856孔明路校区行政楼1522室

7.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提供近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5)投标人有关资质证件齐全,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较强的施工实力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提供近2017、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年份不足两年的以成立年份为准);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最近三个月纳税凭证和社保缴费凭证);

(7)响应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犯罪和行贿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

(8)根据《永利总站15856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25号)的规定,响应人应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并提供网页截图,对列入上述名单的响应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8.招标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请于2020年5月6日8:00~2020年5月8日17:30将营业执照、法人授权书、法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项目负责人注册执业资格证扫描件和填写完整的《投标人信息登记表》(见附件1)发送至电子邮箱:2011008@hnpi.edu.cn。招标文件以该邮箱发送的电子招标文件为准,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2)联系人:冯老师 联系电话:0377-83663603

9.谈判公告发布媒介

在永利总站15856官网上发布。

备注:(1)报名时的审验并不作为响应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响应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开标后,将由评审委员会对响应人的资格证明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将被拒绝。

(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投标、开标方式,响应人需严格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报名、接受谈判文件电子版、发送谈判响应文件电子版(PDF格式)、在规定的时间内发送二次报价表(PDF格式,见附件2),开标期间请务必保持在线和联系畅通。

后勤管理处 国资处

2020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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