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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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研究中心服务承诺
2016-05-24 00:00 gaojiao  审核人:

1.依法行政,照章办事。严格遵守并执行国家、省、市及学院的各项管理制度,按照制度办事、按照程序办事。

2.政务公开,接受监督。在部门主页上公布工作职责、规章制度和有关工作办理程序。坚持开展教研立项、教研课题审核、教研课题鉴定和结题等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制度;坚持经费的分配和使用的公开。接受全院职工的监督。

3.强化服务,提高效率。增强服务意识,树立“立即办理”观念。实行办事限时制度,所有业务能解决的立即解决,不能立即解决的,及时上报并做好解释工作,做到不推诿,不拖延,不模糊答复,坚决杜绝推诿扯皮现象。

4.首问负责,提高效率。属于首问人职责范围内的认真负责处理,不属于首问人职责范围的要说明情况并及时转给相关人员办理,若经办人不在,应问明事由,做好记录,及时转交经办人处理。

5.文明工作,优质服务。做到办公环境整洁,对来访人员热情、周到、有礼貌,使用文明语言。

6.深入实际,服务基层。坚持进行调研,主动为基层单位提供服务。

7.加强合作,信息畅通。着眼于大局,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和发展大局努力工作,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作和配合。通过校园网、部门网站,随时发布信息,不断改进服务,提高服务水平。

8.团结协作、勤俭办公,厉行节约。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廉洁奉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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