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集团非编人员福利及年终奖发放管理办法

作者:后勤集团综合办公室 时间:2011-03-25

后勤集团非编人员福利及年终奖发放管理办法

 

为了更好地调动后勤集团非编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结合后勤集团实际情况,特制定非编人员福利及年终奖发放办法。具体事宜如下:

一、发放福利及年终奖人员范围

当年度在岗非编员工。

二、发放标准:

1、节日福利:全年“四节”(春节、端午节、中秋节、三八节(限女职工))按照集团统一福利标准发放。

2、年终奖金: 视年度集团经济效益而定。

三、发放条件:

节日福利:

在岗非编员工按照集团统一福利标准发放。

年终奖金:

(一)非编人员在岗时间满一年以上者按规定奖励标准给予发放;在岗时间不满一年满半年者给予全额的一半;不满半年者不发放当年度年终奖。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予发放:

1、因各种原因被集团辞退或自行离岗者;

2、根据各部门考核人员对非编人员的考勤扣分情况,全年扣分超过二十分者;

3、根据综合办公室质量监察人员对各部门非编人员的工作情况检查结果,全年扣分超过十分者;

4、当年因本人原因造成集团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元及其以上者;

5、当年度连续请假15天以上或累计请假2个月以上者;

6、当年度连续旷工5天或累计矿工15天及以上者;

7、受集团通报批评或记过以上处分者。

四、本办法自2011年元月1日起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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