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校内长明灯及学生公寓公共区域乱扔垃圾通报

作者: 时间:2021-12-21

12月20日,后勤服务中心分别对两校区长明灯及孔明路校区学生公寓公共区域乱扔垃圾现象进行检查,现通报如下:

两校区长明灯现象(12月20日晚23时):

无长明灯现象。

孔明路校区学生公寓公共区域乱扔垃圾现象(12月20日上午7时40分):

根据学校学生管理工作相关要求,学生公寓内部垃圾实行袋装化管理,学生寝室内生活垃圾由学生装袋后主动带至楼外分类垃圾箱内,禁止在楼内公共区域乱扔垃圾。

 

八公寓二楼中间大厅(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八公寓三楼中间大厅(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八公寓四楼中间大厅(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八公寓五楼西头卫生间门口(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八公寓六楼东头水房门口(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十公寓B627门口(自动化工程学院)

十公寓B面走廊西头(自动化工程学院)

   

请各单位、各学院加强本单位学生管理教育及引导,坚决杜绝长明灯及学生公寓公共区域乱扔垃圾现象。

 

后勤服务中心

2021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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