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顺利通过宛城区组织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评价验收

作者: 时间:2022-10-20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永利总站15856印发《河南省高校食堂食品安全评价细则》的通知要求,10月19日上午,宛城区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安排宛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赵焗宛城区教体局刘汀宛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康磊联合组成宛城区学校食品安全评价组到我校开展食堂食品安全评价工作。

在孔明路校区食堂,评价组按照《河南省高校食堂食品安全评价细则》标准首先对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资料查验,先后查验了食堂食品安全制度的建立、管理机构配置、食品加工流程控制、餐(饮)具清洗消毒、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留样管理、食品安全自查、集中用餐信息公示、食堂有害生物控制、食堂安全保卫、食品安全应急管理等多项资料内容。随后,评价组深入到食品加工区、备餐区、原料库房、留样间、洗消间、视频监控室,针对食堂食品加工区域环境布局、加工制作流程、炊具、设备配置、“三防”设施落实、餐具消毒及“明厨亮灶”视频监控设备运行等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查看。

检查结束后,评价组对本次检查情况进行了反馈,并提出了整改意见。康磊表示高校食堂作为食品安全重要场所,关系到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社会的稳定,要高度重视,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落实食品安全举措,确保《河南省高校食堂食品安全评价细则》各项条款内容落实到位,高标准迎接省市食品安全评价专家组的验收。

2022年7月,省政府食安办、省市场监管局、省教育厅、省卫健委开始联合开展对全省学校食堂进行百分制量化评价工作,2024年底,全省学校食堂评价达标率要达到100%。评价工作由县(区)、省辖市和省三级进行实地检查评分,每一级验收通过后,由上一级政府组织复查,三级复查结论均为合格,方可视为通过此次评价。

此次通过宛城区评价后,后勤服务中心将按照检查出的问题迅速整改,做好南阳市和河南省现场复查的准备工作,确保我校第一批通过评价,全面提升我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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