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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资料借阅制度
2013-08-07 20:07   审核人:

基建资料借阅制度

一、本档案室所有资料主要为学院及本单位服务。任何单位或个人利用档案,均应办理借阅登记手续。

二、查阅档案资料,应在档案室进行,确需外借需经学院领导、基建处领导同意,并限期归还。摘抄、复印档案资料应经档案员同意。

三、档案员应爱惜档案资料,并要求借阅者爱惜档案资料,禁止涂改、拆卷、污损等行为。

四、档案员应对借出归还的档案资料进行检查,查看是否齐全、完整、有

无污损、破烂、缺少等情况,如有应要求借阅者处理好后归还。

五、涉及机密的材料原则上不予外借,必要时需经院领导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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