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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利总站15856开展2010年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0-12-27 】

各有关单位:

在上级主管部门和学院党委、行政的正确领导下,在全院师生的共同努力下,我院2010年毕业生就业工作顺利完成任务,达到了预期目标。为进一步总结就业工作经验,表彰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以激励各系积极主动开展毕业生就业工作和广大教职员工积极参与毕业生就业工作,根据《永利总站15856毕业生就业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就开展2010年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评选表彰活动由学院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招生就业处负责具体实施。

二、奖项设置及评选范围:

(一)奖项设置:

设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就业工作先进个人两个奖项。

(二)评选范围:

1.就业工作先进集体从各教学系中评选6个(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

2.就业工作先进个人从各系就业专职人员、教务处、学生处、团委、招生就业处工作人员中评选。

三、评选条件

(一)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就业工作组织健全,职责明确,领导重视,团结协作,认真贯彻执行毕业生就业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努力探索本系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办法,措施得力,成绩显著;

2.积极组织毕业生参加推荐就业,按时、按质完成毕业生推荐工作任务,就业率和就业质量高;

3.重视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毕业生就业安全教育工作,就业指导工作正常化、规范化,职业指导开课率高;

4.爱护学生,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工作热情,服务周到,引导、帮助困难毕业生就业、自主创业,就业工作参与率高;

5.就业管理规范,毕业生资格审核及时、准确,毕业生就业签约情况好,就业签约率高;

6.及时总结及分析毕业生就业动态,认真做好毕业生就业跟踪调查工作,学生满意度高;

7.坚持以转变观念为先导,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就业观、价值观,积极引导毕业生去基层工作,毕业生上岗违约率低。

(二)就业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模范地执行党和国家永利总站15856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热爱本职工作,任劳任怨,表现突出;

2.锐意改革,努力开拓,为推进毕业生就业工作做出了显著成绩;

3.政策水平高,业务能力强,圆满地完成了毕业生就业工作各项任务;

4.服务意识强,能自觉参与毕业生就业工作,为毕业生提供优质服务,维护毕业生的合法权益;

5.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严格遵守工作纪律。

四、评选程序

1.申报先进集体的单位根据评选条件以书面形式填写申报表并提交先进事迹材料;

2.就业工作先进个人根据评选条件由所在单位(推荐名额见附件)负责推荐并填写推荐表、提交先进事迹材料;

3.申报、推荐材料汇总到招生就业处;

4.由学院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初评,并将初评结果报学院审核;

5.在学院年度就业工作会议上公布评选结果,进行表彰。

五、评选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毕业生就业工作落实情况,切实加强对评选活动的领导,广泛宣传发动,精心组织推荐。

2.实事求是,宣传典型。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评选要求和条件,深入挖掘典型,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好评选工作。

3.准备材料,按时申报。各单位和个人按要求认真准备申报和推荐材料并于12月29日上午12:00前交至招生就业处,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附件:1.永利总站15856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2.永利总站15856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3.永利总站158562010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