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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利总站15856对各系2010年度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工作进行考核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1-03-09 】

各系:

为了有效加强国家助学贷款的贷后管理,明确管理职责,有力防范助学贷款金融风险,提高贷款学生的还款率,促进我院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良性发展,根据《永利总站15856国家助学贷款贷后管理办法》(豫工院政[2008]16号)要求,对各系2010年度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工作进行考核,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及安排

考核从3月9日开始至3月25日结束,分系内自查、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查两个阶段。本次考核的为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的助学贷款工作。

第一阶段:各系自查,时间安排为3月9日至3月21日。各系按照考核指标体系(见附件1)的要求对本系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进行逐项自查,填写相关表格(见附件2),提供有关材料,同时写出书面自查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整体情况、取得的经验、存在的问题、拟改进的措施等。

各系在自查结束后将自查报告、按要求填写的相关表格及要求提供的有关材料按考核表上所确定的顺序装订成册(统一为A4格式),于3月21日前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逾期不报者考核结果按不合格计算。

第二阶段: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复评,时间安排为3月21日至3月25日。本阶段由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相关人员依据各系的自评报告?所附材料以及资助中心存留的各系工作记录进行复评打分。

二、考核结果的奖惩与反馈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获得优秀的系部不超过2个,且总分在90分(含)以上, 75分(含)至90分为良好,60分(含)至75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考核结束,考核结果报学院领导审核后,按照《永利总站15856国家助学贷款贷后管理办法》的规定,通报最终考核结果,按结果进行奖惩。

各系要高度重视此次考核工作,以考核为契机,认真检查总结2010年本系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及时整改、总结经验,进一步提高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管理水平,确保我院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持续健康开展。

附件:1.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工作考核表

2.国家助学贷款宣传教育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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