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钟长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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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18年02月08日 08:53  点击:[]

春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日前,市纪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方城县交通执法局第五执法中队队长代涛、队员岳涛、任海旭、崔淦钊,第一执法中队队长孙楠、队员姚远、李清顺等7人违规使用公车、工作日中午饮酒等问题。2017年8月7日上午,代涛与岳涛、任海旭、崔淦钊乘坐交通执法车豫R86A17,孙楠与姚远、李清顺乘坐交通执法车豫R96A27,一起在方城县广阳镇开展路政执法,期间岳涛乘坐执法车外出办私事。中午,7人乘坐两辆执法车前往中南厂某酒店接受岳涛同学胡某宴请,期间代涛、孙楠、岳涛与胡某夫妇共饮用3瓶白酒,其他4人未饮酒,费用由胡某承担。下午3时左右,姚远驾驶执法车豫R96A27与李清顺、任海旭返回。崔淦钊驾驶执法车豫R86A17送代涛、孙楠、岳涛回家换好便服后,又送3人到某KTV唱歌,唱歌费用由社会人员贺某承担。2017年11月23日,方城县交通运输局给予岳涛行政记过处分,分别给予崔淦钊、任海旭、姚远行政警告处分。2017年12月4日,方城县纪委分别给予代涛、孙楠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李清顺党内警告处分。

淅川县城管局市容一大队党支部书记王晓江违规操办儿子周岁宴问题。2016年8月18日,王晓江在淅川县城某饭店举办儿子满月宴,共待客9桌,收受54人礼金14420元,其中收受同事8人礼金1400元。2016年12月1日,淅川县纪委给予王晓江党内警告处分。2017年8月29日,王晓江在淅川县城某酒店举办儿子周岁宴,当天中午共待客9桌,收受66人礼金21200元,其中收受亲属外8人礼金1900元。王晓江身为党员干部,在违规操办儿子满月宴受到处分之后,又违规操办儿子周岁宴,不知止、不收手,目无组织,无视纪律,不思悔改,仍然我行我素,影响恶劣。2017年12月29日,淅川县纪委给予王晓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桐柏县移民局副局长王照洲、县淮源文化陈列馆馆长王保玉、县水利局副局长黄国明、县水利局党委副书记王建军、县赵庄水库管理所所长李中伟违规从事营利活动问题。2003年,桐柏县委、县政府决定由县水利局牵头负责解决保障安棚、吴城、月河碱矿的生产用水。水利局班子会议根据桐柏县委、县政府文件精神,决定由本单位干部职工共同出资成立桐柏环球自来水有限公司和桐柏淮河源水业有限公司为安棚、吴城、月河碱矿供水。2005年,王照洲投资2万元、王保玉投资1万元、黄国明投资2万元入股桐柏环球自来水有限公司;王保玉投资1万元、黄国明投资1万元、王建军投资1万元、李中伟投资1万元入股桐柏淮河源水业有限公司。2009年12月,桐柏县委、县政府根据上级规定,下发桐办〔2009〕40号文件,不再允许干部职工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但上述5人未及时退股,2010年至2017年共领取分红款13.2万元,其中:王照洲领取1.92万元、王保玉领取3.06万元、黄国明领取4.02万元、王建军领取2.1万元、李中伟领取2.1万元。2017年12月18日,桐柏县纪委分别给予黄国明、王建军、李中伟党内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桐柏县监察局分别给予王照洲、王保玉行政记过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社旗县赊店镇政府主任科员黄海山违规操办儿子婚宴问题。2016年1月15日,黄海山儿子结婚,当日待客18桌;1月23日,黄海山又宴请单位同事4桌28人,接受同事28人礼金共计5800元。2017年12月19日,社旗县纪委给予黄海山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充分表明,仍有一些党员干部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心存侥幸,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顶风违纪,广大党员干部务必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纠正“四风”任重道远。春节将至,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强化监督管理,切实抓好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不断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频度,持续开展正风肃纪行动,严肃查处各种违纪违规行为。对无视作风建设要求、无视纪律规矩继续顶风违纪的,一律从严查处,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突出的,严肃追究有关党委、纪委和领导干部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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