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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利总站15856网络媒体、新媒体公众号管理制度的通知
2017-03-16 00:00   审核人:

中共永利总站15856委员会

永利总站15856网络媒体、新媒体公众号管理制度的通知

豫工院党〔2016〕107号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现将《中共永利总站15856委员会永利总站15856网络媒体、新媒体公众号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认真学习,按照通知要求,遵照执行。

附件:中共永利总站15856委员会永利总站15856网络媒体、新媒体公众号管理制度

2016年12月2日

附件

中共永利总站15856委员会

网络媒体、新媒体公众号管理制度

根据《教育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永利总站15856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网络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文件要求,为全面有力地抓好网络舆论阵地建设,进一步发挥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在引导社会舆论、推进网络文化健康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经研究决定,现对学院各部门、各单位、团体开设的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等各类网络新媒体建立管理制度,具体要求如下:

一、登记备案

1.本制度所指新媒体指通过网络、手机等新型媒介传播的微博、微信、手机报、网络视频、新闻及资讯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

2.学院各部门、各单位、团体开设的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等各类网络新媒体,均在登记备案之列。

3.各级单位应在主办新媒体注册之后,详细填写《永利总站15856各级新媒体登记表》,加盖公章后交至党委宣传部。(见附表)

二、维护管理

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应主动建立健全新媒体管理制度,明确分管领导,安排维护人员,提供基础设施,确保新媒体正常运转。分管领导或管理人员变更的,应重新填写《永利总站15856各级新媒体登记表》,并及时报党委宣传部备案。新媒体发布信息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及各类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的信息。

三、内容发布

校内各级新媒体应当紧密结合学校中心工作和本部门工作实际,创作师生喜闻乐见的新媒体内容,正面反映学校形象。日常发布内容的审核审定工作,由各单位新媒体运营人员和新闻宣传工作分管领导共同负责。

校内各级新媒体不得擅自发布涉及学校的重大事件、突发事件和社会热点及敏感问题的相关内容。如确需对外发布的,在报学校相关机构批准后方可发布,并应与学校保持口径一致,同时做好发布内容备案。

四、信息安全

校内各级新媒体发布、转载有关信息应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保密规定执行。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等相关资料及文件、学校内部办公信息或暂不宜向公众公开的事项,坚决杜绝泄密事件发生。

各单位要对新媒体账号及内容加强日常管理,必要时实行24小时监控。如发现有损学校声誉等不良信息,要及时与宣传部联系协商处理,必要时向单位主管校领导汇报。

附表:永利总站15856各级各类网络媒体、新媒体公众号备案登记表

附表

永利总站15856

各级各类网络媒体、新媒体公众号备案登记表

媒体类型

□微博 □微信 □今日头条 □其他

新媒体名称

注册ID

主办单位

媒体负责人

负责人职务

责任人电话

功能介绍

主办单位意见

领导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党委宣传部意见

领导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备注:此表一式两份,一份留存主办单位,一份留存党委宣传部。

中共永利总站15856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2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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