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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利总站15856印发校园管理巡查工作规定的通知
2017-06-29 15:18   审核人:

永利总站15856

永利总站15856印发校园管理巡查工作规定的通知

豫工院政〔201754


学校各部门、各单位:

《永利总站15856校园管理巡查工作规定》已经学校领导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按照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永利总站15856校园管理巡查工作规定



2017627

永利总站15856校园管理巡查工作规定

为加强校园环境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校容校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努力构建安全、文明、和谐校园,制订本工作规定。

一、校园环境巡查范围

(一)校园环境卫生

加强对校园环境卫生监督管理,保证校园卫生按时打扫,垃圾及时清运,保洁工作正常进行,及时消除卫生死角。同时对教室清洁卫生、校舍乱涂乱贴乱画,乱堆放建筑垃圾等进行监督检查。

(二)校园绿化工作

做好校园绿化的管理和养护工作,监督绿化工作是否按计划进行,随时监测植物生长状况,及时防病治虫,对病死的花草树木及时进行补种,做好花草树木的修枝、浇水、施肥等各项工作,保证植物的良好生长。制止绿地被毁、践踏草坪、攀折花木等不文明现象。

(三)校园公共设施

巡查公共区域内路灯、草坪灯等供电设施的损坏情况;检查供水设施排水设施渗漏以及污水排放和疏通情况;及时发现教学楼、实训楼、办公楼、图文信息楼、食堂和公寓等楼内长明灯、长流水等情况;及时发现校园内各建筑物及建筑附属设施、道路和消防设施的完好情况。

二、巡查责任

学院分管领导每月对校园巡查至少一次;后勤管理处分管副处长每周对校园巡检至少一次;后勤管理处校园管理科工作人员每天对校园巡检一次,并认真作好巡查记录工作。

三、巡查要求

后勤管理处工作人员的巡查每周要将巡查范围覆盖一遍,处分管领导要在巡查记录上签字,对巡查出的需整改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及时向相关单位发出整改通知单,对巡查中发现的较大问题及时上报学院领导。

四、巡查结果公示及督办整改落实

根据职责范围中巡查发现的问题,经审查核实后,将填写公示登记表在校内网予以公示,每周至少公布一次,并根据情况对责任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

针对整改通知的内容,安排人员落实督办制度,及时跟进、督促整改,并将督办落实情况及整改结果在校内网进行公示。

后勤管理处将校园巡查内容及督办落实情况纳入对各相关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当中,在年度绩效考核前在全院公布。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永利总站15856校园管理巡查制度》即行废止。

永利总站15856办公室   20176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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