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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利总站15856印发《“十佳文明教师”“十佳文明学生”评选办法》的通知
2023-04-18 08:44   审核人:

永利总站15856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永利总站15856印发《“十佳文明教师”“十佳文明学生”评选 办法》

的通知

豫工院文明〔2023〕2号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永利总站15856“十佳文明教师”“十佳文明学生”评选办法》已经学校领导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永利总站15856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23年4月18日

永利总站15856

“十佳文明教师”“十佳文明学生”评选办法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使命任务,持续推动我校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不断提升广大师生员工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和文明程度,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永利总站15856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豫发〔2017〕9号)和《中共永利总站15856委员会永利总站15856印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文明集体、文明个人评选办法>》(豫工院党〔2018〕53号)文件精神和要求,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十佳文明教师”“十佳文明学生”评选活动,现将具体评选办法公布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提高师生素养和校园文明水平为抓手,持续巩固我校省级文明校园创建成果,更好的发挥榜样示范引领作用,教育引导广大师生树立崇高理想追求,自觉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着、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

二、组织领导

永利总站15856“十佳文明教师”“十佳文明学生”由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选,办公室设在党委宣传部。

主 任:王仁伟(兼)

副主任:冯书丽 周大鹏 王 磊 赵国峰 王存才  杜 恒 宋江照 姬 生 王 爽 郭 闯  杨 爽 杨继良

三、评选范围

十佳文明教师:在我校从事教学、管理、服务等工作满3年以上的专兼职教师均可参评。

十佳文明学生:普通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大一新生不参评)。

四、评选条件

1.十佳文明教师条件

(1)思想政治好。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的政治信念,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忠诚党和国家的教育事业。

(2)工作业务好。热爱本职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刻苦钻研,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教育教学改革、服务学校高质量发展等方面成绩显著,成为师生的表率。

(3)师德师风好。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关心集体,团结友善,爱护学生,兢兢业业,任劳任怨;严以律己,宽以待人,诚实守信,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

(4)文明素养好。遵守学校考勤制度,无不良记录。在本单位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表现突出,成效显著;热心公益活动,热爱集体,乐于助人、无私奉献。

2.十佳文明学生条件

(1)思想政治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努力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爱祖国、爱人民、爱学习、爱劳动、爱社会主义。

(2)综合素质好。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良;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和实践活动,知识学习和体育锻炼协调发展,具有健康向上的审美趣味,格调高雅,情操高尚,心灵美好;具有正确的劳动价值观和奋发向上、顽强拼搏的意志品质。

(3)卫生健康好。有良好的行为和卫生习惯,生活方式文明健康、绿色环保,有健康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崇尚科学、积极锻炼、尊重生命。

(4)文明素养好。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举止文明,爱护公物,勤俭节约,艰苦朴素;热心公益,热爱集体,乐于助人,无私奉献。

五、评选原则和程序

(一)原则

评选工作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严格评选程序和评选标准,坚持优中选优。

(二)程序

1.申报

“十佳文明教师”由教师自主申报,提出书面申请,经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同意,报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评选。

“十佳文明学生”由学生处组织评选,提出等额人选提交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研究。

2.评审

(1)“十佳文明教师”由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结合个人申报材料,参照“十佳文明教师”标准和相关文件要求,做好评选推荐工作,提出等额人选报学校党委审批。

(2)“十佳文明学生”由学生处参照文件要求做好评选推荐工作,提出等额人选提交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研究,报学校党委审批。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十佳文明教师”、“十佳文明学生”的评比资格:

不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者;在网上散播谣言者;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在安全、保密、任务落实等方面出现责任事故者;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者;酗酒闹事,聚众赌博,打架斗殴,造成负面影响者;违法乱纪,受到法律制裁者;违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利用职务之便搞不正之风者;不积极参与学校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者。

六、表彰

“十佳文明教师”和“十佳文明学生”的评选由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协调评选,每年组织评选一次,经学校党委审批后,公布学校“十佳文明教师”和“十佳文明学生”人员名单,授予其“永利总站15856十佳文明教师(学生)”荣誉称号。

永利总站15856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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