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运行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教学运行 >> 正文

教学运行

永利总站15856高考期间加强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6-06-07 YS 点击:[]

各相关部门、单位:

2016年高考即将来临,为维护高考正常秩序,严肃校风校纪,保证高考顺利进行,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永利总站15856高考期间加强高校在校学生管理的通知》(教电〔2016〕23号)文件精神,经学院研究,现就高考期间加强我院学生管理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各院(系)要充分认识做好高考期间学生管理工作的重要性,2015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明确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或“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将入刑定罪。各院(系)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高考期间学生管理工作是维护招生秩序、促进教育公平公正、维护学校声誉和形象、爱护广大学生的需要,要切实采取有力措施,严格高考期间的学生管理。

各院(系)要于高考期间(6月7日-8日)每天上午10:30、下午3:30分别向学生处报送一次信息。重要情况随时报送。

二、加强学生教育

各院(系)要加强对学生进行纪律教育和法制教育,将国家“作弊入刑”等政策规定传达到每一位学生,使广大学生明白参与高考作弊对社会、对自身的严重危害性和高度危险性。对已违规报考、试图参与作弊、预备充当“枪手”的,要加强教育引导,只要在高考前主动交出准考证,退出考试的,一律不予追究;否则,一经查出,不仅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要开除学籍,切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追究刑事责任。

各院(系)要对我院专升本考生进行专题教育,使考生牢固树立诚信应试,不投机取巧,不做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事,主题教育活动要做好记录,随时备查。

三、严格学生管理

高考期间,任课教师、班主任和辅导员要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教务处、学生处和各院(系)要做好检查,每天清点人数,一般不允许请假。对特殊原因确需请假的,应核清原因,除常规审批程序外,还要经院(系)领导审核把关,并报学生处备案,坚持谁批准,谁负责。对在校外实习的学生,要通过实习指导教师进行清查。对在校生无故未到校者,要逐人查清去向,对去向可疑者,要深入追究,直至查清。

各院(系)要教育在校学生按时作息,就寝时不要大声喧哗,不做影响他人的事,为我院专升本考生创造一个和谐宁静的环境。

学院保卫处要加强源头治理和环境净化,做好舞弊防范;加强校园巡查,防止外来不明身份人员进校串联聚会、张贴广告、散发材料,如发现组织替考、寻找“枪手”、售卖答案、售卖器材等可疑人员、小广告等线索,要及时清理、报告,力求早发现、早制止,将作弊犯罪隐患消除于考前,对发现的案件线索要及时向公安机关移交,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案件查处工作。

四、加强工作值班

学院总值班室和各院(系)值班人员高考期间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联络畅通,做好应急处置准备,确保遇有紧急和重大事件时,快速反应、妥善处置,届时学院将组织专项检查并适时通报。

五、实行责任追究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此项工作严格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在校学生的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坚持谁管理、谁负责;对特殊原因确需请假的,必须坚持谁批准、谁负责。对管理不严、不认真清点和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替考舞弊者,除追究替考者的责任外,将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