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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利总站15856做好2017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26     责任编辑:      来源:     浏览次数:

各院(系):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永利总站15856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15〕59号)及《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民政厅 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 永利总站15856做好2017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 〔2017〕36号)文件精神要求,为做好我院2017年应届高职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的申领发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和范围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2017年应届高等院校毕业生。

(一)所在家庭父 (母)亲或本人正在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二)本人为残疾人;

(三)已获得2017学年国家助学贷款。

同时符合上述两个条件以上的,只按一种情形申报,不得重复享受。

二、发放原则和标准

(一)发放原则。坚持诚实守信、自愿申请、学校评定、公平公正、分级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

(二)发放标准。符合条件的每人1500元,一次性发放。

三、申领发放程序

(一)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按照要求提出申请并认真、如实、完整填写 《河南省2017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个人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就业创业证、身份证,享受低保或身有残疾或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证明 (均为原件),于4月1日前 提交给所在院系。其中《就业创业证》为申请必备材料之一,申请的学生必须要附带《就业创业证》;(如果申请的学生没有就业创业证,请同时提交《就业创业证》申领材料:1.《就业创业证》申领表原件1份(见附件3);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3.本人学生证复印件1份;4.本人两寸照片2张(一张需直接粘到申领表上,一张姓名写在像片后面);5.创业计划书。)

(二)初审公示。各院系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经初审合格的申请人员名单,在院系内进行不低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在其申请表上签署初审意见,并填写《河南省2017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明细表》(附件2),于4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含个人申请表,补贴明细表)报送招生就业处,由招生就业处进行上报复审。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发放求职创业补贴工作涉及高校毕业生切身利益,学校、社会、学生关注度高,各院系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严格按照申领程序和时间节点,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二)加强宣传。各院系要采取多种宣传方式,宣传国家、省永利总站15856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的相关政策、发放对象和申领程序,组织好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积极申请,让其充分体会到党和政府的关心。

(三)加强监督。各院系要设立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毕业生和全院师生员工的监督。对相关举报投诉,院系、纪委、招生就业处等有关部门认真核查,对经查实虚报冒领求职补贴的毕业生,责令退回补贴资金,并由院系将不良记录记入本人档案。

五、监督举报电话

纪委:63270283

招生就业处:63270276

附件:1. 河南省2017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2. 河南省2017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明细表河

3.《就业创业证》申领表

招生就业处

2017年3月23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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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docx (下载在线预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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