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利总站15856开展2018年度河南省教育厅科技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29浏览次数:

学校各单位、各部门:

接河南省教育厅的通知,2018年度河南省教育厅科技成果奖评选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类别及范围

2018年度河南省教育厅科技成果奖,具体分为科技进步奖(含科技著作类)和优秀科技论文奖两个类别,分设壹等奖和贰等奖两个等次。主要奖励在技术发明、技术开发、产学研用结合与科技成果推广转化、高新技术产业化、社会公益(含软科学)、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显著的科技成果,以及理论水平较高的科技著作和科技论文。

成果形式包括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科技著作(不含科技教材)、软科学研究报告和科技论文等。

二、推荐项目要求

1.推荐成果整体技术成熟可靠,必须推广应用满2年以上(即2016年1月1日以前已开始应用),并产生了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至少2家应用证明)。

2.科技著作必须是公开出版发行的专著,出版期限为2011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3.科技论文(不包括科技论文集中的论文)必须是在国内外公开发行期刊发表的文章,发表期限为2011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4.涉及有审批要求的项目,必须完成审批手续,提交相应的批准证明材料(如:医疗器械、通信设备、压力容器、技术产品、标准等批准证明),且获得批准时间必须满2年以上(即2016年1月1日前已获得审批)。

5.项目第一完成单位必须为我校,有多个单位共同合作研究产生的成果,如遇第一完成单位第一完成人调动等特殊情况,可由我校申报,但必须提供第一完成人及其所在单位签署的书面意见。

6.科技成果主要完成人应以我校教师和科研人员为主,可以包括参与项目研究的企事业单位人员。

7.同一人作为第一完成人只能主持申报一项科技成果奖项目。优秀科技论文奖项目完成人申报数量没有限制。

8.项目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的数量和排序应与第三方评价证明文件一致,不得随意变更。多项鉴定成果整合申报的成果,完成人顺序以实质性科技创新贡献大小进行排序,且没有争议。科技著作的主编及其他编辑人员,应以原著排序为准。单项授奖主要完成单位数限额为10个以内,单项授奖主要完成人人数限额为15人以内。

9.省教育厅科技成果奖不受理涉密项目,推荐材料不得填写任何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

三、推荐项目的专业分类

根据河南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规定和教育系统实际,省教育厅科技成果奖主要包括以下40个学科专业(学科代码)分类:

农学(210)、林学(220)、畜牧、兽医科学(230)、水产学(240)、农业机械学(41650)、矿山机械工程(44060)、冶金机械及自动化(45050)、机械工程(460)、动力与电气工程(470)、食品机械(55040)、土木工程机械与设备(56050)、水力机械(57030)、信息科学与系统科学(120)、计量学(41055)、测绘科学技术(420)、电子与通信技术(510)、计算机科学技术(520)、教育技术学(88041)、凝聚态物理学(14050)、化学(150)、生物化学(18017)、材料科学(430)、化学工程(530)、纺织科学技术(540)、食品科学技术(550)、地球科学(170)、矿山工程技术(440)、冶金工程技术(450)、能源科学技术(480)、土木建筑工程(560)、水利工程(570)、交通运输工程(580)、环境科学技术(610)、安全科学技术(620)、生物学(180)、基础医学(310)、临床医学(320)、预防医学与卫生学(330)、中医学与中药学(360)、软科学类项目成果(630)。

四、申报方式、材料与要求

2018年度省教育厅科技成果奖申报工作依托“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网上在线进行。

1.申报时间:2018年3月28日—4月10日

2.申报地址: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网址:http://cas.rcloud.edu.cn/login?code=12794,账号为个人工号,密码忘记请咨询科技外事处,联系电话:63270229。)→省厅科研→省厅报奖。

3.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分别在线填写《河南省教育厅科技成果奖申请书》(2018年度,附件1)和《河南省教育厅科技成果奖申请书》(科技论文类2018年度,附件2),并从云平台导出打印生成纸质材料,主要完成人签名后于4月11日当日交至1330统一盖学校章(其他单位需要提前盖上章),逾期不予受理。

4.申请科技论文类项目,须扫描论文所发表期刊封面、目录和文章全文以及其他引用、评价等证明材料。

5.申请人于4月12号下班前到1330领取盖完章的纸质版,扫描签名签章所在页,连同扫描后的相关证明材料附件统一转换成一个.pdf格式文件,于4月12日下班前通过云平台上传。作为附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前,须加页标明材料目录。

6.学校届时将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发现申请材料造假并经核实者,将取消申报资格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通报。

附件1.河南省教育厅科技成果奖申请书(2018年度)

2.河南省教育厅科技成果奖申请书(科技论文类2018年度)

3.河南省教育厅科技成果奖推荐项目应用证明

4.河南省教育厅科技成果奖科技著作类推荐项目应用证明

科技外事处

2018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