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利总站15856组织开展2017年度科技成果奖评选暨遴选推荐河南省科学技术奖候选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28浏览次数:

学校各部门、各单位:接河南省教育厅的通知,为表彰高校科研人员对人才培养、科技创新、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做出的积极贡献,调动广大科研人员和教师开展科学研究和科技创新的积极性,根据《河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河南省教育系统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办法》精神,省教育厅决定组织开展2017年度科技成果奖评选工作,同时进行2017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项目的遴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类别及范围

2017年度省教育厅科技成果奖,具体分为科技进步奖(含科技著作类)和优秀科技论文奖两个类别。奖励设壹等奖和贰等奖两个级别。主要奖励在技术发明、技术开发、产学研用结合与科技成果推广转化、高新技术产业化、社会公益(含软科学)研究中,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显著的科技成果,以及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理论水平较高的科技著作和科技论文。

成果形式包括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科技著作(不含科技教材)、软科学研究报告和科技论文等。

二、申报项目要求

1.申报成果整体技术成熟可靠,必须推广应用满2年以上(即2015年1月1日以前已开始应用),并产生了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

2.科技著作是指公开出版发行的专著,出版期限为2010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3.科技论文是指在国内外公开发行期刊发表的文章,发表期限为2010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4.涉及有审批要求的项目,必须完成审批手续,提交相应的批准证明材料(如:新药、医疗器械、动植物新品种、农药、化肥、兽药、食品、通信设备、压力容器、基因工程和技术产品、标准等批准证明),且获得批准时间必须满2年以上(即2015年1月1日前已获得审批)。

5.项目第一完成单位必须是我校有多个单位共同合作研究产生的成果,由我校申报。如遇第一完成人调动等特殊情况,可由我校申报,但必须提供第一完成人及其所在单位签署的书面意见。其他完成人和完成单位不得直接申报。

6.科技成果主要完成人必须是教育系统在编教师和科研人员,不包括从校外聘请的兼职教师、研究人员及出国逾期未归人员。

7.科技成果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的数量和排序应与《科技成果鉴定证书》等第三方评价证明文件一致,随意变更的学校不推荐。多项鉴定成果整合申报的成果,项目完成人以实际贡献大小排序。科技著作的主编及其他编辑人员,应以原著排序为准。单项授奖主要完成单位数限额为10个以内,单项授奖主要完成人人数限额为15人以内。

8.多卷本著作最后一卷的出版日期应符合规定期限,并以整套著作申报。丛书可以以其中独立完整的著作单独申报。

9.教育厅不接收科技论文集申请科技论文奖。

10.省教育厅科技成果奖不受理涉密项目,推荐材料不得填写任何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

11.省教育厅对同一完成人申请科技成果奖项目数量不作要求,但拟申请参评省科学技术奖者,必须遵守省科技厅规定,即项目主要完成人禁止重复申报,同一完成人2017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推荐项目的完成人参加河南省科技进步奖评审。2015、2016年获河南省科学技术奖项目的第一完成人不能作为第一完成人推荐2017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申请省奖候选项目具体要求,以省科技厅通知为准。

12.继续申报河南省科技进步奖的成果须具有科技成果登记号。

三、申报项目的专业分类

根据河南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规定和教育系统实际,省教育厅科技成果奖主要包括以下40个学科专业(学科代码)分类:

农学(210)、林学(220)、畜牧、兽医科学(230)、水产学(240)、农业机械学(41650)、矿山机械工程(44060)、冶金机械及自动化(45050)、机械工程(460)、动力与电气工程(470)、食品机械(55040)、土木工程机械与设备(56050)、水力机械(57030)、信息科学与系统科学(120)、计量学(41055)、测绘科学技术(420)、电子与通信技术(510)、计算机科学技术(520)、教育技术学(88041)、凝聚态物理学(14050)、化学(150)、生物化学(18017)、材料科学(430)、化学工程(530)、纺织科学技术(540)、食品科学技术(550)、地球科学(170)、矿山工程技术(440)、冶金工程技术(450)、能源科学技术(480)、土木建筑工程(560)、水利工程(570)、交通运输工程(580)、环境科学技术(610)、安全科学技术(620)、生物学(180)、基础医学(310)、临床医学(320)、预防医学与卫生学(330)、中医学与中药学(360)、软科学类项目成果(630)。

四、申报方式、材料与要求

2017年度省教育厅科技成果奖申报工作依托“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报,不需报送纸质材料。

1.申报时间:2017年3月27日—4月8日。

2.申报地址: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省厅科研—成果报奖,网址:http://cas.rcloud.edu.cn/login?code=12794,账号为个人工号,密码忘记请咨询科技外事处,联系电话:63270229。

3.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分别在线填写《河南省教育厅科技成果奖申请书》(2017年度,附件1)和《河南省教育厅科技成果奖申请书》(科技论文类2017年度,附件2),并打印生成纸质材料,主要完成人签名后于4月8日前交至1330统一盖学校的章(其他单位需要提前盖上章),逾期不予受理。

4.申请科技论文类项目,须扫描论文所发表期刊封面、目录和文章全文以及其他引用、评价等证明材料。

5.申请人于4月9号下班前到1330领取盖完章的纸质版,扫描签名签章所在页,连同扫描后的相关证明材料附件统一转换成一个.pdf格式文件,于4月9日下班前通过云平台上传。作为附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前,须加页标明材料目录。

其中,《河南省教育厅科技成果奖推荐项目应用证明》、《河南省教育厅科技成果奖科技著作类项目应用证明》均须严格采用2017年度格式(附件3-4),严禁使用成果鉴定或其他场合的证明材料。

科技外事处

2017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