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利总站15856 永利总站15856开展2016-2017学年第1学期人才培养工作期中检查的通 知

文章来源:通知公告 时间:2016-11-27 点击数:

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学院本学期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进行2016-2017学年第1学期人才培养工作期中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人才培养工作期中检查领导小组。

组 长:胡龙廷 翟福生

副组长:温道军 李金波 杜建根 王仁伟 刘纪山

成 员:曹双梅 郭明普 王顺旭 张延泰 殷立军

景国省 朱成俊 张季萌 范国辉 杨俊峰

徐荣政 胡雪梅 孟 升 莫宇芬 唐卫平

罗 萍 武圣寅 张国廷 王 冕

二、检查内容

(一)任课教师上课情况(含实践教学)。由教务处牵头对任课教师考勤情况、学生迟到、旷课、学生上课睡觉、到课率、玩手机等情况进行检查统计,并将结果反馈给任课教师及所在单位。

(二)学生顶岗实习准备情况。由教务处牵头对各院系顶岗实习工作:组织管理、实施方案、实习手册、顶岗实习师生专场培训及效果、顶岗实习手续办理率及规范(协议、保险)、顶岗实习(含专升本学生)办理率、院系合作企业顶岗实习情况、指导教师指导情况、院系检查督促情况。

(三)班风学风情况。由教务处牵头制订评价指标,全体任课教师对任课班级的班风、学风情况进行网上评价,教务处负责统计,结果公布到班级,班主任负责组织改进班风、学风。

(四)学生对教师教学及在线课程学习满意度情况。由教务处牵头,通过网上问卷,调查学生对教师教学及在线课程学习的总体满意度,并反馈至各教学单位。

(五)听课情况。期中检查要求教学单位和教学管理部门中干听课不少于2次,专、兼职教师不少于3次,督导不少于6次。听课人员要填写听课记录单,并与上课教师进行交流,教务处统计并公布各类人员听课次数。

(六)学生宿舍熄灯就寝情况、早操情况。由学生处牵头对学生宿舍23:00熄灯就寝情况随机抽查2次,对学生早操全面普查2次,以院系为单位公布抽查结果。

(七)文明宿舍创建情况。由后勤服务中心牵头、学生处、团委、各院系配合对所有班级宿舍进行2次以上检查,以院系为单位公布抽查结果。

(八)文明教室创建情况。由后勤处牵头对各院系文明教室抽查2次以上,以班级为单位对抽查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公布。

三、检查方式

为全面监控人才培养工作,同时突出各教学单位工作重点,期中教学检查采用学院集中检查和各教学单位自查相结合的方式。

(一)各教学单位自查

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制定自查方案,自查要突出重点,内容可以多于学校要求内容,自查方式可以多样化,通过自查查找不足及亮点,形成自查报告。

(二)集中检查

学院各牵头部门分别组成检查组,通过不同方式进行集中检查,具体方式如下:

1.查阅资料。查阅2015年新进教师本学期教学文件(授课计划、教案、学生作业批改、实验实习报告批改、课程标准、个人任务书等);查阅各院系顶岗实习实施方案、指导教师手册、顶岗实习培训材料、顶岗实习手续办理率及规范(协议、保险)、院系合作企业顶岗实习学生名单、院系检查督促情况。

2.听课。通过组织各类人员听课,了解教师上课和学生学习情况。

3.现场查看。对班级学生上课情况、晚自习情况、熄灯情况、文明教室、文明宿舍创建情况、实验实训室、机房进行现场查看。

4.问卷调查。以任课教师为调查对象,对各教学单位班级班风、学风进行问卷调查;以学生为调查对象,通过网络调查学生对教师的教学及在线课程学习满意度情况。

四、时间安排

(一)11月24日下午学院召开期中检查动员会。

(二)11月24日动员会后各部门、各单位传达学院期中检查有关有求,制定期中检查工作方案。

(三)11月25日至12月2日为院级各部门、各教学单位检查时间。

(四)12月1日下班前院级各部门、各教学单位将检查总结交教务处进行汇总。

(五)12月2日下午学院召开期中检查总结会。

五、有关要求

(一)教务处、学生处、后勤处与后勤服务中心等部门分别制定检查方案并分头组织检查,检查工作方案由分管院领导签字后于11月25日12:00前交教务处。

(二)各教学单位要成立检查小组,制定出本单位自查方案,明确检查的内容、方法、步骤和责任分工,切实做好自查工作,检查方案于11月25日12:00前交教务处。

(三)检查结束,各部门对检查中出现的先进典型经验和做法进行总结,牵头部门分管院领导汇报检查结果。教务处、学生处、国资处、后勤处与后勤服务中心对检查存在的问题列出整改清单,存在问题的单位、实训中心、班级写出整改意见,落实整改。

(四)各教学单位要把教师的检查评价意见反馈给教师本人,把班级的检查评价意见反馈给班主任,全体任课教师和班主任要根据检查评价意见,制定本人改进工作措施。

(五)学院各部门、各单位和全体师生员工要支持、配合检查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阻挠、拒绝或消极回避检查工作。

2016年11月24日

永利总站15856办公室 2016年11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