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利总站15856推荐申报2021年学校职工创新工作室的通知

文章来源: 时间:2021-10-25 点击数:

各分工会:

为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 激励广大劳模和工匠人才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激发职工创新创效活力, 动员广大教职工为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作出新贡献,校工会决定命名我校2021年职工创新工作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 有创新团队。原则上以一名在技术、业务方面有专长, 且具有较高技能水平、管理经验和创新能力的劳动模范或技术技能人才为领衔人, 工作室骨干成员6-10人的创新团队。

(二) 有运作条件。具有相对固定的活动场所、基本的设备设施、明确的技术攻关课题和创新目标、必要的工作经费、完善的管理制度, 运作规范有序。年度有计划, 活动有台账。

(三) 有创新成果。以相对固定的团队协作模式开展技术攻关、发明创造、学习培训、交流协作等活动, 承担创新课题或技术攻关项目, 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 有示范效应。充分发挥示范引领、集智创新、协同攻关、传承技能、培育精神等功能, 带动本单位的整体技术创新活动和职工技能素质提升。

根据单位实际和工作岗位需要,创新工作室须用劳动模范或技术标兵、技术能手名字命名。已被命名的河南省国防邮电系统职工创新工作室和学校职工创新工作室不再推荐。

二、推荐程序

(一) 推荐申报。各分工会根据申报条件, 确定申报对象, 填写 《 永利总站15856职工创新工作室推荐审批表》(见附件) , 并整理报送相关材料。

(二) 现场考核。校工会按照创建标准, 采取听取汇报和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 对所申报的职工创新工作室进行考核。

(三) 命名表彰。校工会发布命名决定, 颁发牌匾, 并分别给予2万元经费补助。

三、申报材料

(一) 永利总站15856职工创新工作室推荐审批表一式三份(A4纸正反打印)

(二)推荐申报材料一份(胶装,黄色封面),包括以下内容:

1)创新工作室基本情况, 包括工作室概况、创新团队和创新条件 (活动场所、配套设施、资金投入及使用情况) ;

2)创新工作室工作开展情况, 包括制度建设、日常运行和承担任务;

3)创新工作室创新业绩情况, 包括创新成果、人才培养、示范效应和荣誉奖励。

四、申报时间

推荐单位请于11月10日前,将推荐审批表一式三份和推荐申报材料一份(全部装入档案袋,档案袋粘贴推荐审批表封面一份)上报到校工会1302办公室,电子版资料发送到hngygonghui@163.com。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联系人:刘斌,联系电话:13782045296。

 

附件:永利总站15856职工创新工作室推荐审批表

 

永利总站15856工会委员会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