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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利总站15856做好2016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6-30     责任编辑:      来源:新闻动态     浏览次数:

学院各院、系、中心:

为优化我院教师队伍结构,加快培养青年骨干教师,提高教师队伍素质,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永利总站15856做好2016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2016]52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就做好2016年度我院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与范围

1.从事教学科研一线工作,年龄在40周岁以下,须具有硕士学位、副教授以上职称;同等条件下,具有一年以上出国留学经历或博士学位者优先;

2.专科高等职业院校,资格条件可放宽至具有硕士学位、讲师职称且最近5年在企业实践时间累计不少于6个月,具有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双师双能型”青年教师。

3.已获国家级、省级骨干教师、科技创新人才等重大人才项目资助者,不再申报。其他条件按照《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见附件2)的规定执行。

二、资助名额及方式

2016年度省教育厅下达我院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名额为3名。

“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采取竞争择优、项目资助,培养人和支持项目有机结合起来的方式,对青年骨干教师进行重点培养。

三、申报时间和材料要求

各系(部、院、中心)请务于7月4日上午下班之前将省级青年骨干教师推荐人选有关材料报送人事处,学院将组织评审推荐工作。须报送的材料包括:

1.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请书(见附件1)。(注:封面上的学科名称按照《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一级学科填写)。

2.申请人支撑材料:学位证、任职资格证、职业资格证复印件;项目、论文、专著、获奖情况等代表性教学科研成果复印件;企业实践时间证明。

3.上报纸质材料2份,电子版1份。材料用厚牛皮纸袋装订,将《项目申请书》封面(复印件)和袋内材料明细表分别贴于袋的两面。《申请书》单独成册,支撑材料需另外合装成册(软皮平装,首页为附件目录)。

附件1:《河南省教育厅永利总站15856做好2016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2016]526号)

附件2:《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教高〔2016〕403号

人事处

201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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