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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利总站15856举办“第十届全国高职高专‘发明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大学生知识产权培训的通知

admin 2015-04-29 点击:[]

永利总站15856举办“第十届全国高职高专‘发明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大学生知识产权培训的通知

发布人:admin 发布日期:2015-4-29 浏览:308 次

各系部团总支、各位指导教师:

由山东省科学技术协会、国家知识产权局人教部、中国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研究会、中国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研究会共同举办的“第十届全国高职高职‘发明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大学生知识产权培训的通知已经下发,为了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新创业大赛的主题和目标

(一)大赛主题: 发明创新实现梦想、创意创业改变生活

(二)大赛目标

通过竞赛和培训的方式, 以“ 发明创新实现梦想、创意创业改变生活”主题活动为依托,把课内与课外教育相结合,学校教育、家庭教育与社会教育相结合,培养广大在校大学生的科技创新意识和实践动手能力,激发他们设计创造的乐趣,使广大大学生大胆创意,敢于实践,勇于创新,在大学生中形成学习、创新、争先、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氛围。

广泛发动和组织在校大学生、 学校、 企业、社会共同参与创新创意活动,形成“第十届全国高职高专‘发明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活动最为广泛的参与基础和社会影响,搭建一个促进大学生创造意识和创新能力不断发展的展示、互动、交流的平台,构建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和参与的大学生创新人才培养体系。

二、创新创业大赛的参赛内容和要求

(一)参赛内容

本次参赛活动主要包括:发明制作类、创业类、 创意类比赛三项内容。

(二)参赛要求

(1)参赛作品应以积极、健康、科学的创新发明为主。

(2)按照“自主选题、自主研究、自行设计、自行制作”的基本原则,参赛选手必须自行设计创新方案;参评的创新作品必须由作者本人选题、自主设计和制作(可在教师指导下,广泛征求家长、专家和同学的意见)。

(3)参赛作品应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等特点。

(4)每个以第一作者参赛选手上报的参赛作品不得超过2

项。

(5)已经参加过往届竞赛的作品不得再次参加本届竞赛。

(6)参赛作品必须是未公开发表的原创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不得违反任何法律法规。否则,由此而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7)提交作品附件:发明制作类作品必须上传作品成品的照片(不同角度4张以上)或视频(20M以内),创意类作品需上传创意方案,创业类作品需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三)分类

(1)发明制作类

发明制作作品——主要是通过技术发明制作的具有一定现实意义并具有创新性和较好开发前景的实物作品,特别鼓励已经获得专利授权的作品参赛。

本次大赛的发明制作类作品按以下三类申报和评审:

1.制造大类(机械设计制造类、 自动化类、 机电设备类、汽车类、交通运输大类等)

2.信息大类(计算机类、 物联网类、 电子信息类、 通信类、资源开发与测绘大类、材料与能源大类等)

3.其它大类(农林牧渔大类、 生化与药品大类、 土建大类、水利大类、环保气象与安全大类、 轻纺食品大类、 医药卫生大类、财经大类、 旅游大类、 公共事业大类、 文化教育大类、 艺术设计传媒大类、 公安大类、 法律大类等)。

(2)创业类

创业实施作品——主要是在创业计划书基础上的已经付诸实施的团队创业方案,该创业实体主要管理人员是该项目团队的学生本人。需提供佐证材料(店址、 营业执照、 学生在实体中的任职证明)。

(3)创意类

技术创意作品——主要是应用已有技术解决现实或社会中的问题而形成的技术创意方案。

管理创意作品——主要是管理创意书和营销策划书等管理创意方案。

三、创新创业大赛的申报办法

实行网上申报——第十届全国高职高专“ 发明杯”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活动的报名采用在线提交方式进行。(参赛学校信息及作品提交团委负责)

填写【 第十届全国高职高专“发明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作品申报表-见附件3】,并要求学生手签签字确认,

四、创新创业大赛的评审办法

(一)本次评选活动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

(二)评审程序

1.自愿报名, 学校初审、 推荐。

2.通过性评审:大赛组委会网上查真。

3.网络评审:由网评专家库产生本届大赛网评专家评审组,并采用网上盲评的方式进行初评并确定入围现场终评作品名单。

4.现场评审:入围参评的作品现场终评。

5.组委会确定获奖作品等级及其他奖项名单。

五、创新创业大赛的表彰奖励办法

(一)本次大赛经专家评委按照评审程序, 分别评出发明制作类、创意类与创业类的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并颁发证书。

(二)对参赛选手的指导教师评出优秀指导教师并颁发证书。

(三)对积极组织参与的个人和学校给予优秀组织奖。

(四)根据近几年的参赛情况确定获得创新发明教育基地的学校并授牌。

六、参赛事宜

(一)报送材料日期为2015年 5月4日—9月4日,网上报名并提交纸质报名表扫描件以及作品和作品附件,过期不再接受报名。申报材料于9月9日—10月8日网上进行初评,经初评入选的参赛选手将于10月 24日—10月25日(23日报到)参加在山东省济宁市山东理工职业学院举行的终评、培训及颁奖大会。

考虑到学生6月26日考试结束放假,8月底学院开学迎新工作任务多及往届集中上传作品网速慢等因素,请务必将上述材料在放假前上报团委,团委先将作品进行网传,网传后作品需要修改的指导教师可在暑期与王超联系。

(二)现场终评时,入围的发明制作类和创意类作品需带介绍作品的喷绘图纸(尺寸统一为:80 cm×120 cm), 发明制作类作品参赛选手还必须带上作品的实物,若因为携带不便,必须携带作品的工作过程演示视频(自行准备电脑)等设备,向评委介绍作品,演示作品,并回答提问。入围的创业类作品自行准备和网上提交作品内容相同的PPT并提交组委会进行现场答辩。 现场答辩每个作品由1名参赛选手答辩。

创意类作品专家直接评奖,不需要现场答辩。

(三) 终评期间开展中国发明协会高职高专创新工作委员会和国家知识产权局举办的指导教师和学生培训班,培训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 本届大赛不收取评审费、会务费、 培训费等费用。现场参赛选手和带队教师统一安排在山东理工职业学院食宿,食宿费400元/人(3天2夜),资料费、交通费自理。

附件3: 第十届全国高职高专“ 发明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作品申报表(上报电子版,所有签字需要打印后手写)

团委

2015-4-29

附件下载:作品申报表(右键点击另存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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