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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利总站15856开展2017年教职工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09 发布者: 浏览次数:

永利总站15856

永利总站15856开展2017年教职工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

豫工院政〔2017〕36号

学校各部门、各单位:

为了更好地激发广大教职工的创新潜能和创造活力,在竞赛中提高素质、增长才干、提升能力,培养一支高素质的教职工队伍,不断提高广大教职员工的岗位技能,全面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服务水平,根据学校2017年工作要点的安排,结合工作岗位实际,决定今年在全校开展7项教职工技能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项目名称及承办单位:

1.“经典照亮人生”诵读比赛(教务处)

2.教师实践教学技能竞赛(教务处)

3.公文写作竞赛(院办)

4.护理技能竞赛(校医院)

5.微课教学竞赛(教务处)

6.教师教学比赛和教学观摩课(教务处)

7.“我为学校发展献一策”主题征文(宣传部)

二、竞赛时间安排

2017年5月--- 12月。

三、竞赛工作要求

1.突出主题,注重实效。以“突出岗位技能”为主题,本着“紧贴岗位、注重实效、强化质量、提升水平”的工作原则,聚焦岗位技能培养,使岗位技能竞赛在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高管理服务水平等方面发挥最大功效。

2.统筹规划,整体联动。各单位可根据本岗位技能竞赛活动安排,统筹部署和组织实施本单位的培训、竞赛工作,并积极参与和支持学校岗位技能竞赛活动。

3.加强管理,精心安排,注重质量。各组织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精心部署安排。要健全和完善竞赛质量保证机制,加强对竞赛全过程的动态管理,确保竞赛公开、公平、公正的开展。

4.加大宣传,促进交流。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广大教职工立足本职工作,钻研技术技能,努力营造尊重技能,重视技能的良好氛围。同时,要注意组织总结、交流活动,帮助参赛选手通过竞赛活动切实提高岗位技能水平。

四、竞赛的组织开展

学校教职工技能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协调、服务、宣传工作;各项目承办单位要根据每个项目竞赛方案组织开展好各项目竞赛。

五、竞赛的表彰与奖励

竞赛设优秀组织奖和个人奖,具体表彰办法按《永利总站15856教职工技能竞赛管理办法》执行。

2017年6月9日

永利总站15856办公室 2017年6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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