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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利总站158562021年结转资金财务报销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11 发布者: 浏览次数:

学校各单位、各部门:

2021年财政拨款结转资金已到账,网报系统中预算额度也已恢复,现可以办理报销事宜,具体通知如下:

1.根据《永利总站15856报销管理规定(修订)》(豫工院财〔2021〕57号)文件第二十六条规定:报销的票据时限应在当年之内,当年发生的经济业务取得的原始凭证(以凭证上的日期为准),原则上当年报销,最迟可在延长的三个月内跨年度报销。鉴于财政厅于2022年4月8日对2021年财政拨款结转资金额度予以批复,对使用该部分资金的2021年票据延长至2022年4月30日前予以报销,过期不予报销。

2.财政厅每月16-20日对政府采购项目(100万元以上)计划关联指标进行审核,请提前将政府采购申报单提交国资处采购科(行政楼1318),财务处于每月15日集中办理政府采购项目指标关联业务,过期将于下月办理。

财务处

2022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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