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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利总站15856武术协会章程
发布时间:2019-09-04 发布者: 浏览次数:

武术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社团全称:武术协会

第二条、社团的性质:武术协会是永利总站15856由本校内的武术爱好者自发组织的校级社团组织,受永利总站15856体育教学部监督管理

第三条、协会宗旨及目标:

协会宗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及政策,遵守校纪校规及社团联合会相关规定。以“礼义廉耻、忍耐克己、百折不屈”为根本宗旨,本着“文明其精神、强健其体魄、改善其修养”的基本精神,以“发扬武术、振兴中华、以武会友、共同进步”为口号,达到“健体修身养德自卫”为研习和发展武术运动不懈努力。让每一位会员都能拥有强健的体魄、坚毅的性格和良好的修养。

协会目标:团结吸纳全校广大武术爱好者,开展日常体能训练,学习武术理论知识;以武会友,进行各种表演,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倡导文化,开展武术交流活动,在本校区乃至更广范围内推动习武之风。提高学校乃至南阳的知名度。

 

第二章、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 会员的权利:  

(一)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有参与本会的建设,对本会理事会监督、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三)对协会的活动内容、方式提出建议。  

(四)对协会的开展活动进行监督,可直接向校工会投诉。 监督协会经费使用。  

(五)协会的参加和退出一切自由,随时可以报名,随时可以退出。

第五条 会员的义务:

(一)承认协会章程,愿意服从协会管理,尽力完成本协会交给的任务;

(二)按时出席本协会的成员大会,理事会成员按时出席理事会的例会;积极参加协会的各项活动。

(三)维护本协会的声誉和形象;

(四)积极发表自己对协会工作的意见、建议和活动设想;

(五)首次参加本协会的会员应一次性交纳会费20元。

 

第三章、社团活动管理

第六条 非日常活动管理办法:

(一)协会开展的各项活动不得危害国家和社会的安全、不得妨碍学校的校园管理、不得违背协会及社团联合会章程、及其它特别规定的情况

(二)活动申报程序:

1、开展活动前必须详细填写活动申请表、财务预算表、和活动策划书;

2、活动申请表由本协会会长签字后上报社团联合会,由社团联合会审批后活动才可进行;

3、若开展活动的活动经费来源于赞助商,赞助合同须交社团联合会报校团委审批,严禁任何人以社团名义进行商业宣传和商业性活动;

4、活动过程中应该与社联保持密切联系;

 

第四章、组织机构

第七条 本协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一人,

第八条 会长的职责:  

1.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和声誉;

2.遵守本协会章程,维护本协会的权益;  

3.维护协会会员的权益,在活动中保证协会会员的人身安全;

4.对协会组织的活动、安全性和合法性负责;

5.对协会经费使用负责;  

6.每年对协会工作和会员参加活动情况进行一次评估并根据情况作出相应的调整。  

第九条 副会长的责任:  

1.向校工会提交年度工作报告(包括经费支出状况)和工作计划;

2.负责协会内经费的使用记录和报销;  

3.负责会员间的联络工作,及时将协会的相关信息通知到各会员。

第十条 协会解散的条件:

1.会员长期不足5人;

2.连续1年未进行正常活动;

3.出现其他应予解散情形。

 

第五章、其  

第十一条 经费来源:  协会经费的主要来源由会员会费、校区工会补贴、校区下拨经费、社会赞助等四部分组成。  

第十二条 活动方式和活动内容:  

活动方式:本协会在不影响工作和学习的前提下开展活动。春、夏、秋季坚持每天活动(特殊天气除外),冬季据实际情况决定。  

活动内容:前期学习虚步、弓步、直踢、五步拳、三路长拳等;中期学习横踢、前踹、连环拳、三路长拳、初级刀等;后期学习旋风踢、后摆、腾空后踢、初级棍、规定拳、通臂拳、二十四式小洪拳。等。

 

 

 

 

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武术协会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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