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召开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专题会议

发布时间:2021-05-18浏览次数: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5月18日下午,学校在孔明路校区第一会议室召开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专题会议。校党委书记温道军出席并讲话。副书记杜建根、副校长刘纪山、纪委书记李荣胜、工会主席屈保中出席,全校中层干部参加。会议由党委副书记、校长王伟主持。

会上,杜建根从修订的背景过程、意义、遵循的原则、主要内容四个方面对《条例》进行了深入解读。他指出,《条例》的修订和实施,对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他从总则、组织设置、主要职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党员队伍建设、干部和人才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对群团组织的领导、领导和保障九个方面,带领与会人员全面学习了条例全文。

温道军做了重要讲话,他指出,在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的重要时刻,中央颁布了《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这是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全面提高高校党的建设质量的重要举措,对于我们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学校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就学习贯彻《条例》,他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要把《条例》的精神学习领会好。学校各级党组织、党委各部门,全体党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深入学习、深刻领会《条例》的科学内涵和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学习贯彻《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要把《条例》的内容贯彻落实好。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带头宣讲,党委相关部门要组织开展学习培训。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多种途径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学习。各单位、各部门,特别是党委相关部门,要对照《条例》,对学校党建工作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和修订。三是各级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职尽责。要做好各项规定动作,按照《条例》规定的各级党组织的职责,落实好各项工作。要把党建工作做出特色,要认真梳理总结、提炼各自特色,尤其要围绕建党100周年主题和正在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扎实做好基层党建工作,做出精品,形成品牌。

王伟要求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认真学习领会温道军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杜建根副书记《条例》解读的重要内容,深刻把握《条例》的主要内涵和精神实质,将学习贯彻《条例》与加强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相结合,与推进党史学习教育相结合,不断提高我校党建科学化水平,为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和政治保证,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供稿/党委组织部 撰稿/唐锋 摄影/李业 单位审核/冯书丽   编审/朱恩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