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利总站15856做好2022下半年发展党员及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20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壮大党员队伍,提高新发展党员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党内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做好2022年下半年发展党员工作通知如下。

一、发展党员工作的基本原则与基本要求

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建设一项经常性重要工作,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项基础工程,是党员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党员工作必须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吸收那些确实具有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觉悟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先进分子入党。要加强在高知青年群体中发展党员工作,努力把教学科研骨干、学术带头人中的优秀分子培养成党员,把党员中的优秀分子培养成教学科研骨干、学术带头人;坚持把发展大学生党员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上,重视做好思想上入党工作。

为了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在严格保证发展党员质量的基础上,保质保量完成下半年党员发展任务。

二、申请入党工作

学校各党党支部要通过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党外师生对党的认识,不断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党支部要对新提交的入党申请书内容和申请人的基本条件进行审阅、审查(9月底前完成),并在一个月内派人同申请人谈话。

三、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和培养教育工作

(一)入党积极分子确定

在符合条件的入党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半年以上)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当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由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经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的积极分子,要进行公示,一般为5个工作日(10月15日前完成)。并于10月20日前将新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报党委组织部备案。党支部要通过指定入党培养联系人、有计划地组织集中培训、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内活动并分配一定的工作、定期听取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汇报等方式,对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提高他们的思想觉悟。要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与管理,对入党积极分子要实施动态管理,在不断吸收先进分子进入积极分子队伍的同时,对存在明显问题、经长期教育仍不见效的及时予以调整。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及要求

各分党校要创新形式,积极开展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训(10月底前完成),培训总学时不少于24学时,其中集中授课、专题辅导、主题实践、学习交流总结不少于12学时,个人自学不少于12学时。疫情期间,请各分党校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运用“钉钉直播”“学习强国”等平台进行网络培训。培训结业前,每位学员将学习笔记和2000字左右的学习体会交分党校。分党校把学员出勤、学习、实践、考试等方面情况记入学员登记表。培训结束后,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及时将本期培训总结(含文字图片资料)和《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训班学员情况一览表》纸质版(盖章)报送党委组织部1305,电子版发送电子邮箱hngydwzzb@163.com参与培训教师按照课程表统计党课课时(第二课堂)也一并报送,由党委组织部统一汇总后报相关部门。培训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证书统一在党委组织部1305领取并盖章)。

四、党员发展对象确定、备案工作

(一)认真履行确定发展对象的程序

入党积极分子经过党组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完成了规定的培训教育、基本具备了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的,方可确定为发展对象。在入党积极分子中确定发展对象,要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由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经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的发展对象人选,要报党总支审议,并在10月15日前报学校党委备案。

(二)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党支部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10月19日至24日进行),形成综合性政审报告,并认真审查发展对象的入党材料是否齐备、工作程序是否规范等,通过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确定发展对象是否符合党员标准条件。

(三)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

发展对象要接受学校组织的短期集中培训(10月25日前,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培训结束后,培训对象要联系思想实际,做好个人总结,并由学校组织结业考试。

五、预备党员培训工作

11月15日前党委组织部对2022年上半年新发展预备党员开展全员培训,统筹线下、线上形式。

六、接收预备党员工作

(一)支部委员会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公示后,集体讨论研究确定。党支部要进一步听取党员群众对发展对象的意见,并派人与发展对象谈话,进一步了解其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等情况。召开支部委员会,听取入党介绍人永利总站15856发展对象情况的汇报和支部组织委员永利总站15856对发展对象政治审查情况的汇报,经支部委员会讨论,确认发展对象是否具备入党条件,手续是否完备。

(二)学校党委预审。1115日前,基层党组织将确认基本具备入党条件、入党手续完备、经党总支审核的发展对象报学校党委预审。预审合格的,继续履行入党手续;认为尚不成熟的,向党支部说明理由,并提出下步培养教育的意见。

(三)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11月20日前,对通过党委预审的发展对象,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由党支部负责人和入党介绍人指导填写。

(四)支部大会讨论表决。11月30日前,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召开,并作出相关决议。

(五)党总支审议。12月5日前,各党总支对入党材料是否齐全、填写是否符合要求、手续是否完备等情况进行审议。

(六)党委派人与发展对象谈话。12月10日前,指派党委委员或组织员同发展对象谈话,各基层党组织予以配合。谈话后,谈话人要对谈话情况进行整理和归纳分析,形成自己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的意见,并及时填入《入党志愿书》。

(七)学校党委审批。学校党委会议对新接收的预备党员进行审批,下达书面批复,并将审批意见填写到《入党志愿书》内。

(八)党委批复后相关工作。党委对新接收预备党员进行批复后,党支部派人与预备党员的同志谈话,教育其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预备期内进一步接受党组织教育考察,争取按期转正。党支部要及时将党委审批结果在支部大会上宣布;及时将新接收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并督导其交纳党费;及时组织新接收预备党员进行入党宣誓,并继续做好教育和考察工作。12月15日前,完成所有发展党员系统录入等工作,保证新发展党员准时进入党员信息管理系统。

七、预备党员转正工作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预备期内,党支部要继续做好对他们的教育考察工作。预备期满,要及时研究讨论其转正问题。预备期满的转正手续包括:预备党员递交转正申请;听取党员、入党介绍人和党小组意见;党支部对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现实表现情况进行考察,并召开支部委员会进行分析研究;支部大会进行讨论表决,作出决议;党总支进行审查;学校党委审批并批复。

为确保全校发展党员工作有序开展,对2022年下半年我校发展党员各环节工作做出具体安排,请各基层党组织结合实际,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发展党员工作具体流程和相关票样、表格、参考文本等材料电子版请参阅《党务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参考资料汇编》,或者在校园网党务管理系统通知公告区下载,相关纸质版材料要及时整理归档,并按照时间截点上交,全部完成后要将新发展党员信息及时准确录入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做到标准严格、材料齐备、程序规范,确保发展党员工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