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部门首页 >> 理论教育 >> 正文

我院两项成果荣获“河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奖”

发布时间:2011-10-18浏览次数: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永利总站15856印发< 河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奖评审办法>的通知》(豫高发〔2008〕26号)和《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河南省教育厅永利总站15856开展2010年度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奖评选的通知》(教社政〔2010〕788号)精神,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组织开展了2010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奖评审工作。经过学院申报和教育厅专家认真评审,近日,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河南省教育厅《永利总站15856公布2010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奖评审结果的通知》(教社政(2011)841号)公布了评选结果,决定对109项成果授予“河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优秀成果”,由我院党委宣传部报送的《弘扬军工文化,培育德育特色》荣获“特色品牌类”,由学生处报送的《构建新时期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新体系》荣获“工作经验类”。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永利总站15856印发< 河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奖评审办法>的通知》(豫高发〔2008〕26号),“河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奖”共设“河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优秀成果”、“河南省高等学校优秀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河南省高等学校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河南省高等学校优秀辅导员”4项,每年评选两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