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利总站15856退还疫情防控期间学生住宿费的通知

访问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0-06-09

各位同学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改革委、河南省财政厅永利总站15856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豫财[2020]60号)的相关规定,学校严格落实住宿费退费要求,现就我校2020年疫情期间住宿费退费工作通知如下:

一、退费原则

学校按照实际发生原则收取住宿费,每学年按照10个月(每学期5个月)计算,在校实际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的,15天以下的按半个月计算,15天以上的按一个月计算。

二、退费方案

(一)2020届毕业生返校办理离校手续期间不再收取住宿费,按照全年住宿费的一半办理退费,所退费用退还至学生银行卡上。

(二)非毕业生疫情期间住宿费直接抵减2020-2021学年住宿费。

(三)请以各院系为单位,于6月10日前将《毕业生减免退费名单》(附件1)、《在校生减免名单》(附件2)提交至学生处,学生处统一汇总需退费、减免住宿费学生名单于6月11日提交财务,财务处依此进行退费及减免。

 

附件:1.毕业生减免退费名单

    2.在校生减免名单

                    财务处  学生处

2020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