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利总站15856规范校内车辆停放的通知

访问次数:次  发布时间:2017-03-15

学校各部门、各单位:

按照《中共永利总站15856委员会永利总站15856开展“五个年”活动通知》中永利总站15856争创省级文明单位标兵文件精神,结合南阳市“双创”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内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的管理,保卫处已在光武路校区、孔明路校区的道路旁、建筑物附近划设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标示线。现将孔明北路校区非机动车停放区的位置公布如下:

1.教四楼西、教一楼北各一个;

2.体育馆东、北各一个;

3.十号公寓楼院内、四公寓后面、二公寓东、十公寓东各一个

4.北实训楼西,行政系部楼东各一个

望全校师生员工自觉将自驾的机动车规范停放在校内划定的区域内,非机动车按公布位置停放。

对不按规定停放的机动车辆,保卫处将对车辆进行拍照取证后、上传至校园网,并纳入精神文明奖考核。对不按规定停放并超过三次的车辆,保卫处将进行锁车处理。

对非机动车违规停放的,统一搬运到校园南大门外空场集中保存。如需认领,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后认领;学生的自行车、电动车由学生院系出具证明;对临时务工人员的非机动车,由使用务工人员单位出具证明,保卫处留档纳入精神文明考核。

请学生管理部门(单位)对学生进行教育传达,请后勤部门对务工人员进行传达,配合支持校园秩序的管理工作,也请广大师生员工对保卫处的处置予以谅解。

保卫处 后勤处 后勤集团

2017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