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利总站15856组织我院师生参加“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的通知

访问次数:次  发布时间:2016-11-02

学院各部门、各单位: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永利总站15856组织开展河南省第十一届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的通知》(教职成〔2016〕809号)文件精神,现决定组织我院师生参加“河南省第十一届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赛项设置

本届竞赛活动以“弘扬工匠精神,成就出彩人生”为主题,设立5类9个赛项:征文演讲类(含征文与演讲2个赛项)、职业规划类(含职业生涯设计、创业计划、创新设计3个赛项)、摄影视频类(含摄影与视频2个赛项)和才艺展演类(含舞台类、非舞台类与艺术现场比赛3个赛项)。

二、参赛对象与形式

1.我院全日制在校中职学生。

2.采用学校初赛、省辖市(直管县、市)级复赛、全省决赛的形式进行,参加全省竞赛获奖的作品,由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文明办、团省委、省妇联合颁发获奖证书,同时择优推荐参加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我院属高等学校中专部将直接参加全省决赛。

三、注意事项及要求

1.参赛作品的创作时间为2016年9月1日之后。

2.参赛人员应根据各赛项规定的目的、内容和要求自行命题,确定参赛类型,按要求准备参赛材料(具体规格要求见附件)。

3.征文、演讲、职业生涯设计、摄影类作品作者为1人,创业计划、创新设计类作品作者为1至2人,视频类作品作者为1至6人,才艺展演舞台类、艺术现场比赛作品不限制人数(获奖证书最多署名6人,超过6人为集体项目,获奖证书署名为参赛学校),非舞台类作品作者为1至4人。

4.所有赛项每件参赛作品的指导教师限1至2人。

5.所有参赛的视频作品报送电子版,不刻录光盘(注明要求报送光盘的除外)。

6.每件作品纸质材料或光盘放文件袋,背面贴作品评选签单。

7.每件作品需同时报电子文档,电子文档以作品名称命名建文件夹,内放作品评选签单电子文本、作品电子文本、相关视频等。

四、时间安排

11月10日之前,将参赛作品纸质版材料、实物、电子文档(电子文本、视频等)交中专教育教学部。

纸质版材料及实物由中专教育教学部统一汇总报送。

联系人:刘春茂 电话0377-63279826

附件:1.河南省教育厅《永利总站15856组织开展河南省第十一届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的通知》

2. 河南省第十一届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 赛方案

继续教育学院

2016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