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利总站15856规范使用电动自行车的倡议书

访问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4-08-31

尊敬的教职工、同学们:

随着学校电动自行车数量日益增多,超速、超载、随意穿行、占道停放等违法违规现象屡有出现,偶发驾驶电动自行相关交通事故,为进一步推进平安校园建设,有力杜绝校园治安、消防、交通、环境等师生矛盾和安全隐患,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安部永利总站15856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等法律法规以及《河南省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工作要求现向教职员工、同学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提倡绿色出行,巩固绿色校园

提高环保低碳意识,巩固绿色校园创建成果。倡导教职员工、同学们将出行和运动锻炼、强身健体结合起来,把绿色、环保、健康的出行习惯融入到校园日常生活中,在校内尽量步行或骑自行车,不提倡使用电动自行,做到不在人员流动性强的区域骑行电动自行

二、提倡守法出行,维护法制校园

文明守法源于心,法治校园践于行。倡导教职员工、同学们不购买、不骑乘无牌无证、拼装及超标电动自行车。进入校园的电动车需符合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取得并按规定悬挂号牌(含临时信息牌)的车辆。校园内现有不符合电动车管理规定的车辆,请车主尽早自行清理出校园。

三、提倡文明出行,彰显文明校园

校园是我家,美化靠大家。倡导教职员工、同学们在校园规定的非机动车停放区域有序停放;未设停放区域的,停放时要做到不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请不要在交通主干道、人行道、绿化地、操场、建筑物出入口、消防通道及其他规定的禁停区停放电动自行。文明充电,有序充电,确保校园充电棚区域无乱停乱放,无妨碍安全交通行为。充电结束后,请自觉驶离充电棚,不无故长期占用有限充电棚空间。

四、提倡安全出行,守卫平安校园

生命至上,安全无价。倡导教职员工、同学们骑行电动自行自觉佩戴安全头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避免逆向行驶、超速行驶、并排行驶、超载行驶;骑行中禁止嬉戏、接打手机等;倡导靠车行道右侧安全行驶、礼让行人行驶。

五、提倡安全充电,共建无灾校园

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倡导教职员工、同学们安全规范使用充电桩充电。杜绝在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等公共区域停放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杜绝乱拉、乱接电线或插座为电动自行充电,创建无灾校园。严禁将电动自行充电电池带入宿舍楼或教学楼内充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