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宪法修正案》和《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

访问次数:次  发布时间:2018-06-20

为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两会精神,3月30日,教育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专题学习会,重点学习《宪法修正案》和《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陈宝生主持集体学习。学习会上,武汉大学教授周叶中、中办法规局副巡视员梁栋分别就《宪法修正案》和《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做了辅导报告。教育部党组成员、副部长林蕙青,教育部党组成员、部长助理刘大为,分别立足工作实际,就教育战线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修正案》的工作思路举措,狠抓《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贯彻落实的初步考虑,进行了专题发言。

陈宝生在总结讲话中指出,教育战线要立足于自身在推进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基础工程的战略定位,立足于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认清肩负的历史责任、历史使命,切实提高对宪法修改重大意义的认识,切实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形成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行动自觉。一是尊崇宪法的意识要在教育战线率先升华。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思考问题、推进工作,逐渐养成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习惯。二是学习宪法的热潮要在教育战线率先掀起。要加强组织领导,把学宪法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通过“三会一课”等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确保学习全覆盖、见实效。三是研究宪法的成果要在教育战线率先践行。要发挥好教育系统专家学者作用,加强宪法理论研究,体现我国宪法的时代特色和实践特色,并在教学中积极运用研究成果。四是遵守宪法的行为要在教育战线率先养成。要着眼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构建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学科体系、课程体系,加强法治人才培养。五是维护宪法的责任要在教育战线率先落实。要把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和推进法治教育工作, 作为衡量教育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的重要内容,着力健全抓落实的良好机制。六是运用宪法的效果要在教育战线率先显现。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促进发展,在实施重大改革举措的过程中,抓紧做好教育法律法规的“废”“改”“立”“释”,切实做到立法和改革决策紧密衔接、重大改革于法有据。

陈宝生强调,党务公开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发扬党内民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深入学习,推进各级党组织的党务公开工作,确保中央精神不折不扣落到实处。一是全面实施。没有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之分,确保实现全覆盖。二是规范实施。确保实施的主体、内容、程序、注意事项严格遵从条例,杜绝随意性。三是辩证实施。辩证处理好常态和例外、程序化和非程序化、公开和保密的关系,把握住党内民主是党内政治生活的生命线,正确政治方向是党务公开必须坚持的红线,保守党内秘密是必须坚持的底线。四是务实实施。从党务工作实践需求和党员需要出发,严格依据相关制度规定进行党务公开。

为增强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示范性,充分发挥辐射引领作用,本次学习采取设立主会场并同时进行网络视频录播的方式进行。在京部党组成员,机关全体司局级干部、直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会,2000余名教育部直属机关党员干部在分会场通过网络直播收听收看了本次专题学习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