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利总站15856做好2015-2016学年度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申请审核及材料报

访问次数:次  发布时间:2015-10-15

各院系:按照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永利总站15856做好2015-2016学年度普通高校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申请审核及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豫教资[2015]78号)要求,现对我院2015-2016学年度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申请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标准及相关要求

1.退役一年以上的士兵,满足入学后以全日制方式学习的条件,以工读结合等非全日制方式学习的学生不在资助对象范围内;享受过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政策的学生,不能享受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政策。

2.学生应该按照每学年进行申请,每次只能申请当年的学费资助,申请金额按照实际学费标准申请。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申请最高学费标准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学费标准低于8000元的,按照实际收费标准申请。

3.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需登录新开发的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业务系统(网址:http://ywxt.gxzz.haedu.cn)进行在线申请,并如实填写《2015-2016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申请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上需粘贴2寸彩色证件照)相关信息,不得由他人代写,填写时不得随意涂改,填写时间应有具体的年月,其中“以前教育阶段是否享受过本政策”的“以前教育阶段”,指考入本校前的教育阶段。

二、材料审核及报送要求

1.请各院系加强政策宣传,确保每一名入学的退役士兵了解政策,享受政策。

2.请各院系认真审核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的申请材料(审验退伍证明原件,留存退伍证明复印件)。

3.各院系指导学生10月16日前在资助系统上进行申请,并将本院系《2015-2016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初审名单表》(见附件2)的纸制版、电子版,学生本人《申请表》的纸制版、电子版,学生本人退役证的复印件交资助中心。

附件:

1.2015-2016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申请表;

2.2015-2016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初审名单

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