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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教育部办公厅永利总站15856举办第五届全国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暨廉洁教育系列活动的通知

【来源:转发教育部办公厅永利总站15856举办第五届全国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暨廉洁教育系列活动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6-04-14 】

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

河南省教育厅

教思政〔2016〕211号

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河南省教育厅

转发教育部办公厅永利总站15856举办第五届全国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暨廉洁教育系列活动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永利总站15856举办第五届全国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暨廉洁教育系列活动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16]12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活动组织(复评阶段)

主办单位: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河南省教育厅

承办单位:郑州大学、河南大学、河南师范大学、中原工学院

二、推荐范围及推荐名额

凡我省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职教职员工和在校学生。其中本科院校按每校5项、专科学校(高职高专)按每校4项组织推荐。

三、活动流程

1.初评。由各高校参照教育部办公厅《永利总站15856举办第五届全国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暨廉洁教育系列活动》要求自行组织,并于6月30日前将作品分类报送各承办高校。

2.复评。由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3.全国大学生廉洁知识问答活动。9月至10月,各高校组织师生通过中国大学生在线专题页面网上报名并参与知识问答活动。

四、表彰奖励

在复评阶段按照所设4个类别,分别评选一、二、三等奖各若干名,并结合各高校组织参与情况及成绩评选优秀组织奖若干项。所有获奖单位和个人均颁发荣誉证书,获奖作品将在廉洁教育进校园现场经验交流会上集中展示,部分优秀作品将结集出版。特别优秀作品将推荐参加全国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活动。

五、作品报送

请各高校参照各类作品形式与报送要求(见附件)将征集活动作品分类统一报送至各承办高校,报送时请标注“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活动”字样。

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思政处联系人:方韬,0371—69691952。

书画摄影类请报送郑州大学。联系人:范明珠,0371-67781030,手机:13939045656;邮寄地址:郑州市科学大道100号郑州大学新校区行政楼党委宣传部430房间,邮政编码:450001。

艺术设计类请报送河南大学。联系人:陈升远,15003781532,手机:15003781532,15837840379;邮寄地址:河南省开封市金明区河南大学新校区行政办公楼党委学工部460房间,邮政编码:475001。

网络新媒体类请报送河南师范大学。联系人:寇玉鹏,0373-3326206,手机:18637376363;邮寄地址:新乡市建设东路46号党委学工部办公室,邮政编码:453007。

表演艺术类请报送中原工学院。联系人:曹令军,0371-69975702,手机:13949012236.邮寄地址:新郑市龙湖镇双湖经济开发区1号中原工学院(南区),邮政编码:451191。

以上各类别作品原则上不予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组委会对优秀节目和作品有权在相关活动和资料中使用(包括印制光盘、编辑画册或用于展览、宣传等),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高度重视本次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活动,要认真落实活动方案,充分发动,确保效果。

2.强化宣传,扩大影响。要加强宣传力度,为本次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活动营造良好氛围。

3.严格标准,公平公正。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评选,发现弄虚作假行为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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