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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利总站15856开展南阳市科技局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集中结项工作的通知

【来源:永利总站15856开展南阳市科技局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集中结项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2-07-19 】

各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南阳市科技局《永利总站15856开展市科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集中结项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2018-2021年度未结项的市级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

二、结项程序

根据市科技局相关要求,我校由科技外事处组织校外专家(不少于3名)进行评审结项,评审结果报市科技局审核,符合要求的,市科技局统一下文,颁发证书,给予结项。

三、结项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完成下列成果之一,即达到结项要求

1.研究成果是研究报告、决策咨询报告、调研报告、调查研究等的,应有市级党政领导的批示(批示内容应体现该研究成果具有决策咨询参考价值)或主要研究成果形成市级(含)以上人大建议或政协提案。

2.研究成果是学术论文的,项目负责人须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认定的第一批、第二批学术期刊上,发表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一篇以上。

3.研究成果是专著的,可以是独著或合著,应体现“南阳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和“项目编号”。

4.研究成果是成果应用的,应被市级(含)以上单位借鉴采纳,并形成政策文件、工作方案等或阐明具体的借鉴采纳内容及成效(附佐证材料,如文件、工作方案等)。

(二)项目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结项

1.未按要求提交结项材料或提供的结项材料不真实、不完整的;

2.对原《项目申请书》的相关内容进行擅自变更(包括研究目标、研究内容、负责人)的;

3.结项总结报告中“研究工作总结”部分重复率高于20%的(以知网、维普、万方三者之一的查重报告为准);

4.在结项过程中弄虚作假、伪造结项材料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取消其项目结项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结项材料要求及装订顺序

1.南阳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总结报告(附件1);

2.南阳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题专家评审意见表(附件2);

3.南阳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题评审专家组成人员名单(附件3);

4.项目申请书、立项文件复印件;

5.结项总结报告中“研究工作总结”部分查重报告;

6.能够证明项目研究成果的附件材料。

四、材料报送时间

项目负责人于2022年7月31日以前,按照“结项材料报送要求”,将结项材料电子版报送至科技外事处1329室。纸质材料暂不提交。

联系人:靳果,18237799166。

附件:1.南阳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项总结报告

2.南阳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题专家评审意见表

3.南阳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题评审专家组成人员名单

科技外事处

2022年7月19日


 南阳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题评审专家组成人员名单.doc 南阳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题专家评审意见表.doc 南阳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项总结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