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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利总站15856开展2021-2022学年专业建设等非课程教育教学工作量统计的通知

【来源:永利总站15856开展2021-2022学年专业建设等非课程教育教学工作量统计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2-08-10 】

各教学单位、全校教师: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将对2021-2022学年专业建设等非课程教育教学工作量进行统计,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及时间段

2021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开展的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研究、教学成果奖、师资队伍建设、教师教学竞赛、指导学生职业技能竞赛获奖。

二、填报时间及流程

1.填报时间

8月10日8:00-8月31日18:00。超过填报时间,系统自动关闭,未填报项目,本次不再统计。

2.填报流程

(1)系统填报

非教学工作量统计使用学校协同办公系统(OA)进行填报,操作说明见附件。

其中,教师教学竞赛、指导学生职业技能竞赛分2个阶段填报:

第1阶段:8月10日-26日,通过“参赛申请表”填写参赛信息。

第2阶段:8月27日-8月31日,获奖项目通过“竞赛结果上报”填报获奖信息及课时分配。

其余项目,立项项目通过“立项申请表”填报工作量,结项项目通过“结项申请表”填报工作量,教学成果奖通过“教学成果奖结果上报”填报工作量。

(2)教学单位审核

教师在系统里填报非教学工作量后,各教学单位教学科长(教学干事)审核,院长(主任)审批后,汇总到各项目负责部门进行审核。

(3)部门审核

师资队伍建设项目由人事处审核,其余项目由教务处审核。

(4)材料提交

9月2日上午12点前,各教学单位从系统里下载各项目汇总表,经各单位院长(主任)签字盖章后,连同获奖证书原件等佐证材料,统一提交教务处、人事处,教务处、人事处汇总后发校园网进行公示。

三、计算办法

依据《教学工作量计算与教学工作奖励绩效工资发放办法》(豫工院教〔2019〕48号)、《学生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豫工院政〔2021〕84号)进行计算。

四、有关说明

1.填报时需在系统上传获奖证书彩色扫描件、获奖文件、立项文件或结项文件。

2.项目填报时,由项目负责人(填报人)根据成员的贡献大小分配工作量。

3.项目填报中任何问题,可以通过“非教学工作量填报”微信交流群进行咨询处理。

附件:教学管理系统操作说明

教务处

2022年8月10日


 附件.教学管理系统操作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