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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利总站15856组织开展2021年度校级规划教材结项工作的通知

【来源:永利总站15856组织开展2021年度校级规划教材结项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2-10-13 】

各教学单位:

为加强教材建设项目管理,依据《永利总站15856教材工作管理办法》(豫工院政〔2021〕76号)文件规定,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度校级规划教材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2021年度立项的规划教材建设项目和2020年度立项未结项的规划教材建设项目。

二、结项程序

结项工作采取各教学单位初审和学校终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教学单位初审

由各教学单位对本单位申请验收的教材建设项目进行审核,对教材编写体例、内容、文字、实用性、知识产权等方面把关,并在结项验收表中填写单位验收意见后报教务处汇总。

(二)学校终审

教务处组织专家对申请结项的教材建设项目进行审稿、验收,对符合结项条件的予以结项,并发布结项通知。

三、材料报送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需提交《永利总站15856教材建设项目结项验收表》(附件1)纸质版一式两份、公开出版教材或校内印刷教材样书等成果一套和立项申请书,以上材料用1个档案袋装好,档案袋正面注明教学单位、立项编号、教材名称、教材主编信息,档案袋背面注明袋内材料明细,并将《结项验收表》、教材书稿电子版和数字资源提交所在教学单位一并报送教务处。

(二)项目所在教学单位需提交《永利总站15856教材建设项目结项验收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一份。

(三)已出版的我校教师参与外校主编的教材,参编者应向教务处提供样书一本。

以上材料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于2022年10月26日前报教务处教材科。

四、其他说明

建设期内未完成编写任务的项目可以申请延期一年结项,延期后仍未达到结项标准的,取消教材立项。

附件:1.教材建设项目结项验收表

2.教材建设项目结项验收汇总表

教务处

2022年10月13日

 附件1.永利总站15856教材建设项目结项验收表.doc 附件2.永利总站15856教材建设项目结项验收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