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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利总站15856开展2022年教学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永利总站15856开展2022年教学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2-12-30 】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教学管理工作,调动教学单位加强教学建设与管理的积极性,推动教学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提升管理效能和教学质量,根据《永利总站15856教学工作考核实施办法》(豫工院政〔2022〕84号)文件要求,学校将开展2022年教学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及对象

1.教学工作先进集体:评选对象为各教学单位,按二级学院和公共教学单位两个类别分别进行评选。

2.教学工作先进个人:评选对象为各教学单位从事或参与教学管理相关教师。

二、考核依据及条件

(一)教学工作先进集体

按照《永利总站15856教学工作考核实施办法》相关要求。

(二)教学工作先进个人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对教学工作认真负责,富有敬业精神、奉献精神和创新精神。

2.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圆满完成各项教学工作,本年度在教学例会等教学会议中没有被通报批评,无教学事故;上一年度教学质量考核良好及以上。

3.与教学管理职能部门工作配合良好,积极完成学校以及单位布置的各项教学工作。

三、评选程序

1.教学单位教学工作自评

各教学单位总结2022年度教学工作开展情况,对照考核指标体系(附件1、2)进行自评,填写考核自评表,并提供必要的评分依据,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提交教务处。

2.教学工作先进个人推荐

申报教学工作先进个人的教师填写《教学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3),各教学单位按照指标分配(附件4),推荐符合条件的教师参与学校评选。

3.教务处审核

教务处对各教学单位提交的自评表、教学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等材料进行审核。

4.学校教学工作考核领导小组评审

学校教学工作考核评价领导小组通过查阅材料后进行综合评定,评定结果报分管教学工作校领导审批后,结果向全校公示,公示无异议,学校发文公布。

四、有关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做好本次评选工作。

2.各教学单位自评所提供评分依据必须真实有效,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参评资格。

3.教学单位考核自评表和教学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及相关评分依据需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并于2023年1月6日下午下班前报送教务处教务科(办公楼1128室),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附件:1.永利总站15856二级学院教学工作考核指标体系

2.永利总站15856公共教学单位教学工作考核指标体系

3.永利总站158562022年教学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4.永利总站158562022年教学工作先进个人推荐指标

教务处

2022年12月30日 附件1.永利总站15856二级学院教学工作考核指标体系.doc 附件2.永利总站15856公共教学单位教学工作考核指标体系.doc 附件3.永利总站15856教学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doc 附件4.永利总站158562022年教学工作先进个人推荐指标.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