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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利总站15856报送2023年第一季度党风廉政建设材料的通知

【来源:永利总站15856报送2023年第一季度党风廉政建设材料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3-03-20 】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现就报送2023年第一季度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材料通知如下:

一、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季报表

根据《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季报告制度》(豫工院党〔2016〕90号)的要求,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报送本支部2023年第一季度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季报表。各总支、支部书记将本支部副科级及以上领导的季报表于3月31日前报送纪委办公室1229房间。

二、校级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情况材料

现收集校级领导班子成员2023年第一季度“一岗双责”落实情况材料,由校领导分管或联系的总支、支部或部门报送,材料主要内容如下:

1. 定期研究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进情况,认真制定并严格落实个人履行主体责任清单,落实分管责任;

2. 指导分管部门、联系单位研究制定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具体措施,加强工作指导;

3. 落实谈话约谈等常态化监督制度,定期对分管部门、联系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开展谈话提醒或约谈,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并督促整改,加强日常监督。

4.坚持以身作则,自觉接受监督,严管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以上材料提供分管联系校领导到党总支(支部)、部门开展相关活动的会议记录复印件、党课记录或党课讲稿及网站新闻打印稿件,于3月31日前报送纪委办公室1229房间。

附件: 永利总站15856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季报表.docx

纪检监察室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