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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利总站15856做好2022-2023学年“青蓝工程”中期总结工作的通知

【来源:永利总站15856做好2022-2023学年“青蓝工程”中期总结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3-04-04 】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做好青年教师培养工作,按照《永利总站15856“青蓝工程”实施办法》要求,现开展“青蓝工程”中期总结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青年教师上好公开课

1.活动时间:4月3日-4月21日

2.活动对象:2022-2023学年“青蓝工程”青年教师培养对象(见附件)

3.活动要求:各教学单位组织青年教师公开课展示活动,并由指导教师及其他教师进行指导与点评。同时,组织好本单位教师参加,交流探讨,做好相关记录。

各教学单位于4月7日前将本单位《“青蓝工程”青年教师公开课信息一览表》(见附件)报送至教师发展中心。届时,教师发展中心将组织人员到现场观摩交流。

二、报送中期工作总结

各教学单位需根据《永利总站15856“青蓝工程”实施办法》文件要求,检查本单位2022-2023学年“青蓝工程”青年教师培养情况,提交本单位“青蓝工程”青年教师培养工作中期总结材料,内容包括各单位青年教师培养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成效等,要求图文并茂。4月21日前发送至邮箱hngyjsfz@163.com。

联系人:冯金冉联系方式:0377-63270285

附件: 附件1.永利总站15856“青蓝工程”实施办法(试行).pdf 附件2.2022-2023学年“青蓝工程”青年教师培养对象名单.xlsx 附件3.2022-2023学年”青蓝工程”青年教师公开课信息一览表.xls

教师发展中心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