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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利总站15856组织参加河南省第二十七届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的通知

【来源:永利总站15856组织参加河南省第二十七届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3-04-23 】

学校各单位、各部门:

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教育部《教师数字素养》标准及教育部教育技术与资源发展中心《永利总站15856举办2023年全国师生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第二十七届教师活动)的通知》(教技资〔2023〕14号)文件精神,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永利总站15856举办河南省第二十七届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的通知》(教办资保〔2023〕120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比赛项目、奖项设置和推荐名额

(一)比赛项目

课件、微课、信息化教学课程案例、优秀教育电视节目

(二)奖项设置

设置一、二、三等奖三个等次。省教育厅组织对推荐作品进行评选,评选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颁发获奖证书。

(三)推荐名额

高等职业院校每校限额20件。

二、参赛要求

(一)课件、微课作品限作者一名,其它每件作品作者不超过三人,每位教师限参与报送一件作品。

作品须为原创作品,资料的引用应注明出处,如引起知识产权异议和纠纷,其责任由作品作者承担。有政治原则性错误和学科概念性错误的作品,取消参加资格。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作品,取消参加资格。

(二)参赛作品要按照《河南省第二十七届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的通知》(附件1)中所规定的的范围、标准进行设计、制作,要充分体现信息技术环境下教学方式的变革,展现学生自主学习、探究学习的过程,整合并利用优质资源,促进信息技术与课程深度融合。

(三)推荐的参赛作品将通过网络上传报送,参赛作品所附表格、视频作品文件格式等具体制作要求依据《河南省第二十七届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的通知》(附件1)。

三、时间安排

请各相关单位认真组织,依据“作品推荐参考指标”(附件2)择优推荐。请各相关单位于6月15日前,将参赛作品、作品登记表(附件3)及交流活动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加盖公章)和电子版统一提交到信息化管理办公室(T1503室),经学校评审后择优推荐上报。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附件。

附件: 1.永利总站15856举办河南省第二十七届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的通知.PDF 2.作品推荐参考指标.pdf 3.作品登记表.docx 4.交流活动汇总表.docx

信息化管理办公室 教务处

202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