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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利总站15856开展2023年度校级教师发展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和2022年度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来源:永利总站15856开展2023年度校级教师发展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和2022年度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3-05-19 】

学校各单位、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永利总站15856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精神,构建高质量教师发展体系,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的教师队伍,为我校人才队伍建设提供强有力支撑,学校拟开展2023年度校级教师发展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和2022年度项目结项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3年度校级教师发展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申报

(一)申报条件与要求

1.项目主持人只能主持申报1个项目,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2个项目;2022年度教师发展研究与实践项目未结项的项目主持人不再申报。

2.已列入教育部、全国或省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省教育厅、省级以上教育科学研究机构、学会及校级其他单位立项的项目不再重复申报;已获得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的项目不再申报。

3.项目立项后,项目主持人不再变更。

4.结项时应提交不少于8000字的研究报告,并提交至少1篇在国内外正规刊物发表的与项目有关的论文,所发表文章须注明“永利总站15856教师发展研究与实践项目”字样。若文章发表在中文核心期刊以上者(立项之日起三年内),另外增加资助经费。

(二)立项选题

申报本年度教师发展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方向及内容可参考《2023年度教师发展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指南》(附件1),也可以根据当前我校教师队伍建设与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结合研究者自身工作实际和特长自拟题目开展研究。

(三)研究期限及经费资助

1.2023年拟立项建设教师发展研究与实践项目10项,项目研究期限为1年。

2.本年度教师发展研究与实践项目每项资助经费为5000元,立项之后可以使用资助经费的80%,其余20%结项后可一次性使用。项目结项时,将评选出30%的优秀项目,给予重点经费支持。

(四)评审程序

1.组织申报。申报人按要求填写《立项申请书》(附件2)、《论证活页》(附件3),由各单位、部门择优推荐后,统一报送。

2.专家评审。由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组,按照公开竞争、择优立项的原则组织评审。

3.立项公布。拟立项项目公布,按相关程序配套资助经费。

(五)材料报送要求

1.个人须提交的材料

(1)《立项申请书》、《论证活页》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论证活页》须匿名填写,不符合填写要求的项目不予受理。

(2)反映申报人教研水平的近五年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每个项目材料单独用牛皮纸袋装袋,并将《立项申请书》封面(复印件)贴于纸袋的正面。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底。

2.各单位、部门需提交的材料

各单位、部门需提交《立项申报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及电子版各1份。

3.请各单位、部门务必于2023年6月16日18:00前将立项申报有关材料报送至行政楼1319办公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2022年度校级教师发展研究与实践项目结项工作

(一)结项范围

2022年度立项的校级教师发展研究与实践项目(附件5)。

(二)结项要求

1.结项时须提交不少于8000字的研究报告,并提交至少1篇在国内外正规刊物发表的与项目有关的论文,所发表文章须注明“永利总站15856教师发展研究与实践项目”字样。研究报告以《结项报告书》形式完成(附件6),内容重复率不得高于15%,检测结果以中国知网科研成果检测系统的检测报告为准。

2.项目主持人可提供其他反映项目成果的支撑材料。

(三)材料报送

项目主持人需提交《结项申请书》(附件7)、《结项报告书》、研究报告复制比检测(查重)报告、项目支撑材料等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按照要求填写、装订。

请各项目主持人于2023年6月30日前,将结项材料报送至教师发展中心1319办公室。

联系人:张婉兵,联系电话:0377-63276285,邮箱:hngyjsfz@163.com。

附件: 附件1:2023年度教师发展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指南.doc 附件2:立项申请书.doc 附件3:论证活页.doc 附件4:立项申报汇总表.doc 附件5:2022年度校级教师发展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结果.xlsx 附件6:结项报告书.doc 附件7:结项申请书.doc

教师发展中心

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