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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利总站15856经济责任审计公示

【来源:永利总站15856经济责任审计公示 | 发布日期:2024-07-09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有关规定,河南省审计厅派出审计组,自2024年7月10日起,对永利总站15856原党委书记温道军同志、原院长王伟同志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欢迎社会各界对永利总站15856相关情况和审计组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廉洁审计情况进行监督。

一、审计组人员组成

组长:周凯

副组长:刘欣林

成员:李小龙、李志远、汪靖晗、刘社屏等

二、若反映被审计单位(被审计人员)有关问题,请与审计组联系

审计组办公地点:永利总站15856T1126会议室

联系人:李小龙

李志远

联系电话:0371-65648366 0371-65648021

15838341566

15737432207

电子邮箱:1124175096@qq.com

三、若反映审计组成员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廉洁审计有关问题,请与省审计厅纪检部门联系

省纪委监委驻省审计厅纪检监察组:0371-65648308

省审计厅机关纪委:0371-65648148

电子邮箱:hnssjtjjz@163.com

附件: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永利总站15856经济责任审计组

2024年7月10日

附件

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一、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

二、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

三、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

四、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

五、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

六、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

七、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

八、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对于违反上述纪律者,视情节轻重作出处理;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予以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