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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利总站15856印发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03        来源:     浏览次数:

共中共永利总站15856委员会

永利总站15856印发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实施方案的通知

豫工院党〔2017〕34号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现将《永利总站15856贯彻落实<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认真学习,按照方案要求,遵照执行。

附件:永利总站15856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实施方案

2017年5月4日

附 件

永利总站15856

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实施方案

为推进我校学生党建工作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加强我校基层党组织建设,落实中共中央《永利总站15856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落实中共教育部党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我校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永利总站15856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永利总站15856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推动我校党的建设实现全面从严治党合格、贯彻落实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合格、共产党员行为和作风合格、改革发展稳定的各项工作合格的目标要求,结合当前高校学生党建工作存在的支部活动不频繁、党员教育不到位、组织领导不具体、协调协作不充分、条件保障需加强等问题,加强和改进我校学生党建工作,推进学生党建工作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为学校各项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措施

(一)健全学生党建工作组织领导机制

1.建立健全学校学生党建工作组织领导机制。

学校建立健全学生党建工作组织领导机制,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委组织部牵头抓总,党委宣传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团委、教务处、人事处等部门协同配合,二级院(系)党总支负责实施、学生党支部具体落实的学生党建工作格局。学校党委、院(系)党总支将学生党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整体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党组织书记抓思想政治工作和党的建设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学校党委每年至少专题研究一次学生党建工作,院(系)党总支每学期至少研究一次学生党建工作。建立校、院(系)两级领导班子成员、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联系指导学生党支部工作制度。切实发挥学生党支部主体作用,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形成学校学生党建工作常态化长效化机制。

(责任单位:党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党政办公室、各院系党总支,完成时间:2017年12月底前)

2.规范学生党支部设置,加强学生党建工作队伍建设。

在按年级或院(系)设置学生党支部的基础上,根据实际需要,探索依托学生公寓、社团组织、顶岗实习基地等建立党组织的方法和途径,扩大党的覆盖面。坚持学生党支部按期换届,合理控制学生党支部党员人数规模(一般在30人以内)。建强学生党支部,创新支部工作方法,保障支部工作条件。每年进行摸底排查,对软弱涣散学生党支部进行整顿。

统筹院(系)党总支书记、副书记、组织员、辅导员和班主任、学生党支部书记、共青团干部等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学生党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专兼职组织员。注重从优秀辅导员、骨干教师、优秀大学生党员中选拔学生党支部书记。推动学生党建工作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将学生党建工作队伍教育培训纳入学校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定期开展专题培训。

(责任单位:党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党委宣传部、人事处、党委学生工作部,各院系党总支,完成时间:长期坚持)

(二)做好党员教育培养工作

1.严格标准,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养工作。

规范入党积极分子确定程序,由各院(系)分党校对入党积极分子开展集中培训。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院(系)党总支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作一次培养状况分析。

严格落实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考察的要求,强化党支部书记、培养联系人、入党介绍人和组织员培养教育的责任。认真落实发展对象谈心谈话和政治审查制度。党委组织部每学期举办1期发展对象培训班,对发展对象进行集中培训。

(责任单位:各院系党总支,配合单位:党委组织部、团委,完成时间:长期坚持)

2.创新教育载体方式,强化党员教育工作。

构建以校党校、院(系)分党校为主体、基层组织专题学习为重点、网络学习教育为辅助、主题教育实践为支撑的多层次、多渠道的学生党员经常性学习教育体系。注重运用学生主题教育网站和“两微一端”等网络新媒体和党建园地、网上党校等党员教育平台,加强党员教育。学校党委书记、校长和院(系)党总支书记、院长每学期至少给学生党员作一场形势政策报告或讲一次思想政治理论课。

做好预备党员教育工作,院(系)党总支要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实践锻炼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系统教育和综合考察。严格执行预备党员转正的组织程序和要求。

做好党员继续教育工作,制定年度学生党员教育计划,组织开展党员集中培训,确保学生党员每年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32个学时。组织党员学党章党规、学党的理论创新成果,引导学生党员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认真开展学生党员经常性教育,增强学生党员“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

(责任单位:党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党委宣传部、纪检监察室,各院系党总支,完成时间:长期坚持)

(三)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坚持党员发展原则,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各项要求,做好学生党员发展工作。严格党员发展程序,认真落实培养、预审、公示、谈话、审批和接收、转正等程序及要求。提高党员发展质量,严把发展关口,严格政治审查,确保政治合格。各院(系)党总支、学生党支部要把综合素质作为发展学生党员的重要考察内容,全面考察思想政治、能力素质、道德品行、现实表现等方面的具体标准。

(责任单位:各院系党总支,配合单位:党委组织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完成时间:长期坚持)

(四)加强党员管理工作

1.严格党内组织生活。

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民主评议制度、谈心谈话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等,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学生党支部党内组织生活有序开展。

(责任单位:党委组织部,配合单位:纪检监察室,各院系党总支,完成时间:长期坚持)

2.加强学生党员日常管理。

严格执行学生党员党组织关系接转规定,及时规范接转组织关系。严格落实流动党员管理实施办法,建立流动党员管理信息库与管理台账,规范滞留学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加强学生党员信息统计工作,确保学生党员基本信息统计工作严谨规范。严格落实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教育学生党员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加强党员日常管理监督,探索建立健全大学生党员退出机制,及时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及时处分违纪党员。

(责任单位:党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各院系党总支,完成时间:长期坚持)

3.充分保障党员权利。

结合学校实际,建立健全学校党内激励、关怀与帮扶机制,探索建立务实管用、灵活多样、特色鲜明的服务学生党员载体。尊重学生党员的主体地位,支持学生党员广泛参与班级、院(系)和学校管理工作,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的政治氛围。

(责任单位:党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党政办、党委学生工作部,纪检监察室,各院系党总支,完成时间:长期坚持)

(五)进一步促进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发挥

1.充分发挥学校、院(系)党组织主体作用。

落实“四个合格”目标要求坚决有力,积极开展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创建活动,领导和支持学生党组织发挥好组织带动、工作带动、队伍带动、榜样带动作用。

(责任单位:党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党委宣传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团委、招生就业处、科技外事处,各院系党总支,完成时间:长期坚持)

2.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引导学生党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落实“四个合格”目标要求,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引导毕业生党员在创新创业中发挥导向和示范作用。积极选树先进典型,定期开展评选表彰优秀学生党员工作。

(责任单位:党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党委宣传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团委、教务处、招生就业处、科技外事处,各院系党总支,完成时间:长期坚持)

(六)加强学生党建工作条件保障

1.制定并完善发展学生党员及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各项制度。

加强制度建设,全面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和学生党组织工作考评等制度。探索建立学生党员发展质量跟踪评价机制。

(责任单位:党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党委宣传部、纪检监察室、各院系党总支,完成时间:长期坚持)

2.做好学生党建工作经费保障。

学校将学生党建工作经费纳入年度经费预算,党校办学经费切实满足需要,每年按照不低于上级党组织规定的标准向学生党支部提供活动经费。

(责任单位:党委组织部,配合单位:财务处,各院系党总支,完成时间:长期坚持)

3.加强学生党建工作平台建设。

建立党建信息化平台,建设网上党建园地、党校、论坛等思想政治工作平台。加强学生党建工作活动场所和设施建设,建立多种形式的学生党员教育、实践和服务基地。加强学校党校、院(系)分党校师资队伍建设,健全党校经费保障机制,改善党校办学条件。改进党校教学方式方法,切实提高教学质量。

(责任单位:党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党委宣传部、网络管理中心、国有资产管理处、财务处,各院系党总支,完成时间:长期坚持)

三、工作要

(一)强化学习,提高认识。贯彻落实《标准》,是全面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的政治要求,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向高校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是落实教育部党组“四个合格”目标要求的一项制度安排,也是加强高校基层党建工作、解决学生党建突出问题的内在要求。各相关单位、部门、院系党总支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将加强《标准》学习作为基层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通过多种方式,组织好教育培训、学习研讨,真正将《标准》条款学懂研透,深刻领会出台《标准》出台的背景和重要意义,明确学生党建工作具体要求,不断提高我校学生党建工作水平。

(二)加强协同,落实责任。学校各相关部门、各院系党总支要把贯彻落实《标准》,加强和改进学生党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明确责任分工,建立责任机制,强化统筹协同,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工作规划,强化建章立制,有领导、有计划地精心组织实施,推动《标准》的各项制度要求落实落细落小,确保学生党建工作取得实效

(三)总结经验,宣传典型。学校各相关部门、各院系党总支要根据《标准》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拓展工作思路,创新学生党建工作方式方法,并及时总结经验,评选先进典型,学校将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宣传和表彰,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标准》在我校的贯彻实施。

(四)严格考核,强化落实。学校党委将把各部门、各单位贯彻落实《标准》,加强和改进学生党建工作情况纳入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党总支和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督促检查,切实将《标准》实施落到实处,提升我校学生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

中共永利总站15856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5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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