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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利总站15856开展第二批全省高校“大学生党员标兵”选树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06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党总支: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永利总站15856青年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全面加强大学生党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发挥优秀大学生党员标杆作用,形成“学先进、争先进、赶先进”的良好氛围,根据省委教育工委《永利总站15856开展第二批全省高校“大学生党员标兵”选树活动的通知》(豫教工委办〔2023〕38号)文件要求,现就我校组织推荐评选“大学生党员标兵”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推荐人选须为中共正式党员(党组织关系在推荐党组织)。

(一)政治素质好。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能够深刻认识“ 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 四个意识”,坚定“ 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政治立场坚定,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对党忠诚。

(二)遵纪守法好。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自觉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言行,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遵守校规校纪,未出现违法违规违纪、违反学术道德等行为。

(三)学习成绩好。学习刻苦,成绩优异,积极参加科技学术创新、学科竞赛等活动或取得重大学术成果;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且获得校级(含) 以上优秀共产党员或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共青团干部等荣誉称号。学业课程没有不及格或补考的情况。

(四)服务师生好。牢记党的宗旨,关心社会,乐于奉献,热心为集体、为同学服务,自我要求严格、品行端正、作风优良,在广大师生中形象好、威信高,受到广泛赞誉。

(五)示范带动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就业创业等活动中,走在前、作表率,取得较好成绩。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急难险重任务中有突出表现。

二、组织实施

各学院党总支要专题研究部署“大学生党员标兵”选树活动,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推荐优秀大学生党员参加评选。推荐对象按要求填写《河南省高校“大学生党员标兵”推荐表》(见附件1),同时提供先进事迹材料(不超过800字),并附相关支撑材料。

各学院于12月13日前将推荐材料和《河南省高校“大学生党员标兵”汇总表》(附件2)报送至党委学生组织部(行政楼1307办公室),同时将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hngydwzzb@163.com。电子版统一命名:XX学院+大学生党员标兵推荐。

党委组织部将组织专家对推荐对象材料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和平时掌握情况,择优向省委教育工委推荐1人参加省委教育工委评选。

三、工作要求

各学院党总支要高度重视 “大学生党员标兵”选树活动,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审核把关。要以“大学生党员标兵”选树活动为契机,及时发掘、凝练、宣传大学生党员先进典型事迹,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引领带动广大党员围绕当好党的创新理论传播者、科技报国主力军、服务社会带头人、青年学生领头雁等开展学思践悟,努力造就一大批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

联系人: 张琨  联系方式:63270227


附件1:河南省高校“大学生党员标兵”推荐表

附件2:河南省高校“大学生党员标兵”推荐汇总表



 

                                                 党委组织部

                                                 2023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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