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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利总站15856开展2025年项目库项目清理与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4-07-14  点击:[]

学校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学校《项目库管理实施细则》(豫工院党〔202335号)和《2025年项目库申报工作指导意见》(豫工院政〔202444号)等文件要求,为做好2025年项目库项目清理与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向对象

学校各单位、各部门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项目清理

项目建设单位对备库项目(详见附件1)进行清理,对以下五类项目进行“终止”标记:

1.省财政尚未安排预算,不再实施的或已不具备实施条件的项目。

2.省财政已安排部分预算但未安排预算部分不再实施的项目(包含已申请调整预算项目)。

3.省财政剩余未安排预算额度不足10万元的项目。

4.学校已自筹资金实施的项目。

5.项目建设内容或预算构成发生重大改变,以及需调增财政资金预算额度的项目(终止实施后可作为新项目重新申报)。

(二)项目申报

各单位部门依据学校《2025年项目库申报工作指导意见》和预申报项目,结合预算管理委员会和各归口管理部门反馈的修改意见进行2025年项目库项目申报。

三、时间安排

(一)项目申报与清理阶段(7月12日-8月10日)

项目建设单位需根据预算管理委员会和归口管理部门的反馈信息,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在分配资金限额内,开展项目调研、询价或造价预算等工作,合理安排建设内容,通过“项目库管理平台”(网址:http://xmkm.hnpi.edu.cn:59980/school-budgetall-login/login/index,校内外均可访问)进行相关申报材料填写;组织专家组对项目进行充分论证(专家组成员应包含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财务专家和校外专家,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专家总数的三分之一),并填写专家论证意见表(见附件2项目汇总表(附件3)经分管(联系)校领导签字后,与专家论证意见表纸质版一并提交至相应归口管理部门。

(二)归口管理部门论证与修改阶段(8月11日-8月20日)

归口管理部门组织专家组对归口管理范围项目的合规性、完整性、必要性、可行性和合理性进行论证(专家组成员应包含纪检监察室、发展规划处、财务处、审计处和国有资产管理处等部门负责人及校外专家,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专家总数的三分之一),填写专家论证意见表并将论证意见反馈至项目建设单位。项目建设单位需在归口管理部门论证结束2日内完成申报材料修改与完善。

归口管理部门审核项目修改内容,并拟定进入学校项目库的项目汇总表(附件4),经分管校领导审核签字后,与专家论证意见表纸质版一并提交至发展规划处(办公楼2219室)。

(三)学校评审与修改阶段(8月21日-8月31日)

项目库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开展项目评审并提出评审意见,项目建设单位需在评审结束2日内完成申报材料修改与完善。

四、相关要求

1.涉及建设场地的项目,需充分与国有资产管理处做好沟通,明确建设场地,提前做好规划,避免因场地变化导致项目无法实施的情况发生。

2.办公电脑、空调、智慧黑板等设备需国有资产管理处统一购买,各项目建设单位要提前与国有资产管理处做好沟通协调。

3.项目建设单位要对照预算管理委员会提出的建议(附件6),认真研讨、充分调研、科学论证,确保项目预算资金的合理性、合规性、科学性和必要性。

4.各归口管理部门确保归口管理项目资金预算不超过《2025年项目库申报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

5.原则上未经过预申报和预算编审的项目不得进行申报。


附件:1.2024年项目库备库项目汇总表

     2.项目库项目专家论证意见表

     3.项目建设单位2025年项目库清理与申报汇总表

     4.归口管理部门2025年项目库清理与申报汇总表

     5.项目类型及归口管理部门

     6.预算管理委员会反馈建议(分发各归口管理部门和项目建设单位)


项目库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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