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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利总站15856印发《教师党支部建设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14 发布者: 浏览次数:

中共永利总站15856委员会

永利总站15856印发《教师党支部建设标准》的通知

豫工院党〔2019〕24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委各部门

《永利总站15856教师党支部建设标准》已经学校领导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永利总站15856教师党支部建设标准

 

2019年613

永利总站15856教师党支部建设标准

 则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教育部党组《永利总站15856加强新形势下高校教师党支部建设的意见》、省委高校工委《永利总站15856加强新形势下高校党支部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标准。

一、组织设置

第一条  教师党支部设置:党支部设置与教学、科研等机构相对应。党支部一般按专业、教研室等教学科研机构设置。正式党员人数达到3人以上的设立党支部。合理控制党支部党员人数规模,一般以15人左右为宜,最多不超过30人。

第二条  其他类型党组织设置:积极探索依托重大项目组、课题组、创新团队、科研平台等设置临时党支部(党小组)。

第三条  设置调整:每学年对党组织设置情况进行一次摸底,做到设置规范、调整及时。

二、班子队伍建设

第四条  班子职数和任职:有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一般应设立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设书记1名,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班子任期:党的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期满按时换届,严格执行基层党组织换届情况定期报告制度。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在任期内出现空缺,及时进行补选;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在任期内调整,须征得上级党组织同意。

第六条  骨干队伍:按照党性强、业务精、有威信、肯奉献的要求,选优配强党支部书记,建立一支专兼结合的党务工作队伍。大力推进教师党支部书记“党建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培育工程。

第七条  自身建设:支部班子思想政治、履职能力、工作作风管理制度健全,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团结带领师生认真贯彻学校党委、党总支的决议,保证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在推进学校基层党的建设和事业发展中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定期组织党员开展理论学习。严格落实职责范围内的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组织所属党员开展群众工作和其他工作,并检查执行情况。配合上级党组织做好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的工作。关心和支持分工会、团总支等群众组织工作。

三、党员教育管理

第八条  发展党员工作: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严格执行学校党员发展计划,不断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始终把坚持政治标准放在首位,规范发展程序,完善档案材料,提高发展质量。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重视在青年学术骨干、专业带头人、拔尖领军人才和海外留学归国教师中发展党员。党支部每半年对积极分子进行1次考察,教师党支部书记常态化联系青年教师入党积极分子。

第九条  党员教育培训:充分发挥党校和“微党课”主渠道作用,有计划地组织党员学习党章党规和党的理论创新成果。党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般不少于32学时,参加“三会一课”、经组织认定的网络学习时间应计入学时。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参加1次集中培训。健全教育学习制度,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重点,系统开展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知识教育。经常性教育有措施,集中学习有台账、有签到,对缺席人员安排适当时间进行补课,并做好记录。

第十条  党费收缴管理:及时核定党员交纳党费具体数额,党员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每半年公布1次党费收缴和开支情况,党费使用符合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  组织关系管理:严格党籍管理,及时将党员编入党支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严格执行党员组织关系接转规定,从严审查档案材料,切实做到规范接转、及时排查,防止出现“失联党员”“口袋党员”。

第十二条 党内激励关怀:落实学校开展的党内表彰活动,做好评选推荐等工作。关心爱护党员,加强对生活困难的党员特别是老党员的关怀帮扶。

第十三条 党员日常监管:加强对党员的日常监管,强化对“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对党员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由支部书记及时约谈提醒。对党员的评先评优、提拔任免提出意见和建议。党支部中需要进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的领导干部,严格按照要求,及时向组织报告个人重大事项。

四、党内组织生活

第十四条  “三会一课”:以落实党内政治生活为重点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三会一课”定期开展,党支部有年度“三会一课”计划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如实规范记录“三会一课”开展情况。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1-2次,党小组会一般每月至少召开1次,每季度至少上1次党课。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讲1次党课。

第十五条  民主评议党员:支部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开展党性分析,对党员进行评议,确定评议等次。稳妥慎重处置不合格党员。

第十六条  组织生活会:支部每半年召开1次党员组织生活会。遇有重要情况,及时召开。

第十七条  双重组织生活:邀请组织关系在本支部或联系本支部的党委、党总支班子成员参加本支部组织生活,以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第十八条  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建立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制度,每月固定1天,组织党员开展活动,活动记录规范。主题党日活动主题鲜明,内容丰富,方式新颖,注重实效。

第十九条  组织生活创新:紧密结合教育教学科研工作实际和党员群体特点,注重运用微信、微博、客户端等信息化手段,采取“微党课”、网上组织生活等形式,不断提高组织生活的吸引力和实效性。

五、作用发挥途径

第二十条  突出思想政治工作开展党组织活动:强化政治把关,把讲政治的各项要求贯穿始终,教育引导教师党员在教学科研育人、信仰品行等工作中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充分利用谈心谈话、组织生活会、座谈交流等方式,经常关心了解教师思想状况,引导他们自觉抵御各类错误思想侵蚀。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思想建设的首要任务,教育引导广大党员牢记党的宗旨,挺起共产党人的精神脊梁,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方面的问题,自觉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认真落实学校政治理论学习制度,教职工政治学习记录规范。

第二十一条  围绕教师党员特点开展党组织活动:结合实际,围绕不同岗位党员特点,开展党组织活动,做到党组织活动与立德树人、专业建设、科研教学、日常管理等相互促进。

第二十二条  创新党组织党员发挥作用载体:立足实际,创新党员活动载体,积极开展党建工作研究,选树并推荐一批优秀共产党员。

六、工作运行机制

第二十三条  民主议事机制: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支部委员会议事规则健全。支部党务公开制度健全规范,党员参与党内事务渠道畅通,党员民主权利有效落实。

第二十四条  参与决策机制:支部参与研究讨论所在行政组织相关改革发展与建设规划、工作计划、评先选优、晋职晋级等重要事项;涉及党的建设,包括干部任用、党员队伍建设等事项,由党支部研究决定。

第二十五条 协调运行机制: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原则,支部委员分工合理,职责明确。

第二十六条  责任落实机制:党支部目标管理制度落实到位。在年度考核中,支部书记把抓党建工作情况、支部委员把分工负责情况纳入述职内容。党支部书记每年向上级党组织进行抓党建工作述职。建立报告制度,党支部每年至少向上级党组织书面报告1次工作情况,遇有重要事项或特殊情况及时书面请示报告。支委会或支部书记每年年终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

第二十七条 联系服务机制:主题实践、服务承诺、结对帮扶、走访慰问等活动广泛开展。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经常听取党员和师生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分析并反映师生的思想状况,维护党员和师生的正当权益,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七、基本工作保障

第二十八条 机构人员保障:配齐配强支部委员会成员。教师党支部书记应参与本单位工作规划、干部人事、年度考核、提职晋级、评奖评优等重要事项讨论决策,享受职务职级“双线”晋升政策,其党务工作计入工作量,享受相应的津贴补贴待遇。

第二十九条 场所保障:党支部有固定的党员活动室,做到“有标牌、有党旗、有设施、有规章制度、有档案资料、有信息公开栏”等。党员活动室可与群团活动室、职工之家、会议室、教研室联建。以党总支为单位统一支部活动场所标识、制度。党支部标牌悬挂在醒目位置;室内上墙制度简明规范,一般为组织架构、岗位职责、党内生活等基本制度;支部党务公开栏设置规范,公开内容简单明了。党员活动场所要建立使用记录。党员活动场所应设置学习书柜、荣誉展示栏、报刊架等。具备条件的可配备投影仪、电脑等电教设备。

第三十条  经费保障:按照标准核定党支部活动经费,列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

第三十一条  工作台账:落实党建工作纪实制度,完善党支部会议和工作记录台账资料,分类别收集、整理各项党建活动的文字、影像资料,做到工作纪实及时、完整、规范、真实。

第三十二条  本标准由校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永利总站15856教师党支部建设标准(试行)》(豫工院党〔2018〕83号)同时废止。

 

 

 

中共永利总站15856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6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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