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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利总站15856印发《党支部建设“两化一创”强基引领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14 发布者: 浏览次数:

中共永利总站15856委员会

永利总站15856印发《党支部建设“两化一创”强基引领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实施方案》的通知

豫工院党〔2019〕26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委各部门

永利总站15856党支部建设“两化一创”强基引领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实施方案》已经学校领导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永利总站15856党支部建设“两化一创”强基引领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实施方案

2019年613

永利总站15856

党支部建设“两化一创”强基引领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 等有关规定和省委高校工委《全省高校党支部建设“两化一创”强基引领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制定我校党支部建设“两化一创” (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争创样板党支部)强基引领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着眼于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坚定理想信念为根本,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牢固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高党支部建设质量,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为学校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思想保证、组织保证。

二、基本要求

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把党支部建设摆在学校党建工作更加突出的位置,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坚持突出政治功能、不断提升组织力,发挥好党支部在强化政治引领、规范组织生活、团结凝聚师生、促进中心工作方面的主体作用;坚持问题导向、提升质量,每年集中解决一批支部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增强党支部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全面提升党支部建设质量,有效改变基层党建工作“上热中温下冷”现象;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统筹推进中心工作作为基本落脚点,教育带动师生积极投身学校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以党建工作高质量推动学校事业发展高质量。

三、总体目标

通过以达标、提质、创优为引领,在全校实施党支部建设“两化一创”强基引领三年行动计划,建立分类指导、晋位升级工作机制,树立大抓基层、大抓支部的鲜明导向,使我校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大幅提高,样板党支部大量涌现,实现党支部政治建设全面加强、组织设置规范合理、支委班子坚强有力、运行机制顺畅高效、组织生活严肃规范、党员教育管理严格有效、党建工作保障切实有力的目标。

四、方法步骤

坚持统筹规划和分步实施相结合、软件建设和硬件建设相结合、分类达标和整体提升相结合,实施“达标引领”“提质引领”“创优引领”三大行动,采取“逐支部观摩、整院(系)提升、全校推进”工作法,按照年年开展、层层提升、个个争创要求,持续发力,有序推进。

第一阶段(2019 年):达标引领行动

(一)主要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条例》,认真落实好“支部建设年”的各项要求,修订完善学校教师、学生党支部建设标准,全面实施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二)建设内容

对照《条例》,明确“三标准三规范”(即支部设置标准化、工作保障标准化、活动阵地标准化,制度机制规范化、组织生活规范化、党员管理规范化)方面要重点解决的问题(见附件1:河南省高校党支部建设“两化一创”强基引领三年行动计划第一阶段建设要点清单),按照《永利总站15856教师党支部建设标准(试行)》《永利总站15856学生党支部建设标准(试行)》(见附件2、附件3),进行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三)工作举措

1.广泛动员。召开学校党支部建设“两化一创”强基引领三年行动计划动员会,全面安排部署,营造学习贯彻《条例》氛围,形成大抓基层、大抓支部的鲜明导向。

2.制定标准。对照《条例》和上级有关规定,按照三年行动计划要求,结合自身实际,修订学校党支部建设标准,制定学校达标、提质、创优年度建设计划(见附件4、附件5、附件6)。

3.对标自建。各党支部对照学校标准自查自建,形成问题清单、责任清单,确定建设目标,细化任务举措,扎实推动达标建设。

4.观摩学习。采取普遍观摩和典型观摩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党支部建设观摩活动。以院(系)为单位,组织院(系)内逐支部观摩活动,相互对比、相互交流、相互学习,以观摩促规范。同时,组织校内典型观摩活动,以示范带全局,激励先进,鞭策落后。

5.达标验收。根据学校达标建设计划和进度,开展校内支部建设达标验收。申请达标验收的党支部首先由院(系)党总支初验,认定达标后向学校申请,学校组织逐支部复验,验收合格后给予认定达标并颁发达标奖牌。年底前,结合“三标准三规范”,将达标验收结果报省委高校工委。

6.创建样板。结合学校达标建设实际,参照“全国党建工作样板党支部”创建条件,制定学校样板党支部创建标准,鼓励引导部分先进达标党支部,积极创建校级“样板党支部”。

第二阶段(2020 年):提质引领行动

(一)主要任务

持续开展党支部达标建设,在此基础上,实施提质引领行动,广泛创建校级“样板党支部”,并争创1个省级、1个国家级“样板党支部”。通过样板支部的示范带动作用,全面提升学校支部建设质量。

(二)建设内容

按照提质要求,进一步完善“三标准三规范”各项内容。打造党建品牌,创建校级、省级、国家级样板党支部。

(三)工作举措

1.全面提升。持续推进学校党支部达标建设,重点整顿不标准、不规范党支部,对存在问题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积极推进整顿转化,确保学校党支部全部达标。

2.创建样板。学校按照支部总数 1/10 的比例评定校级“样板党支部”;在校级“样板党支部”的基础上,向省委高校工委推荐“河南省党建工作样板党支部”,争创 “全国党建工作样板党支部”。

3.典型引领。开展“样板党支部”建设现场推进会、观摩会等活动,对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中形成的成熟做法进行经验交流,充分发挥“样板党支部”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4.提质创新。加强学校党支部工作创新研究,尊重基层首创精神,鼓励基层党组织积极探索务实管用的创新做法,用基层经验推动基层工作,并通过多种途径广泛宣传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成功案例。

5.表彰激励。开展评选表彰活动,对“两化一创”行动计划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第三阶段(2021 年):创优引领行动

(一)主要任务

打造一批高质量党建品牌,发挥规模化示范效应,促进全校党支部建设全面创优。

(二)建设内容

探索建立学校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长效机制,巩固工作成果,创新党建工作思路与举措;通过比学赶超、创优示范,进一步增加校级、省级、国家级样板党支部数量,激活放大样板党支部的“酵母”效应。

(三)工作举措

1.选树典型。培树、宣传、推广一批叫得响、立得住、群众公认的基层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先进典型,激活放大品牌示范效应,带动全校基层党支部争先进位、整体创优。校级“样板党支部”数占支部总数比例达到 1/5,省级“样板党支部”达到2个,国家级“样板支部”力争达到 1个。

2.评估验收。对全校“两化一创”强基引领三年行动计划活动进行总体考核验收,依据达标以及创建样板党支部成效,按照省委高校工委工作要求,创建省级“示范高校”和“标杆院系”。

3.完善机制。 对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中形成的成熟做法,以制度形式固化下来,形成长效机制,确保党支部政治功能充分发挥。

4.总结表彰。开展总结活动,推动基层特色党建做法、品牌的交流推广,表彰先进单位和个人。

五、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学校党委要把党支部建设“两化一创”强基引领三年行动计划纳入党建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要点,推动形成学校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院(系)级党组织负责实施,党支部具体落实的工作格局。

院(系)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对所属党支部的工作领导,明确计划安排,搭建工作平台,创新活动载体,提供保障条件。各党支部是“两化一创”强基引领三年行动计划的主体,党支部书记是直接责任人,要对照建设标准,逐一梳理完善、整改提升。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情况纳入学校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和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

2.强化督导考核。学校党委将加大督促检查和跟踪落实力度,对党支部“两化一创” 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及时了解情况、发现问题、督促改进,指导帮助党支部落实好各项任务要求。采取集中督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面上指导与点上检查相结合等方式,对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严肃考核工作纪律,对考核工作中出现的弄虚作假行为,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同时,注重发挥正面激励的导向作用,学校党委将对省级和国家级“样板党支部”进行一定的资金奖励支持。

3.注重工作实效。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把实施党支部建设“两化一创”行动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起来,同落实高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对标争先”建设计划结合起来,同落实学校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合理安排、整体推进、取得实效。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实行动态管理,戒除任务思想和短期观念。建立和完善党支部工作评估制度,把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作为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纳入学校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办法。每年年底前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向学校党委专题报告本年度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情况。

 

:1.河南省高校党支部建设“两化一创”强基引领三年行动计划第一阶段建设要点清单(三标准三规范)

2.永利总站15856教师党支部建设标准

3.永利总站15856学生党支部建设标准

4.永利总站15856达标引领行动实施计划(2019年)

5.永利总站15856提质引领行动实施计划(2020年)

6:永利总站15856创优引领行动实施计划(2021年)

 

1

河南省高校党支部建设“两化一创”强基引领三年行动计划第一阶段建设要点清单(三标准三规范)

 

建设内容

序号

具体指标

支部设置 标准化

1

正式党员人数3人以上的基层单位,应当成立党支部;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可与业务相近的教学科研单位或专业相近的年级、班级联合设立党支部,联合党支部覆盖单位一般不超过5个。

2

按照“应设必设”原则,正式党员人数达到7人以上,设支部委员会,一般由3-5人组成,最多不超过7人,委员人数为单数,党支部委员会设书记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必要时可设1名副书记。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设1名书记,必要时可设1名副书记。

3

合理控制支部党员人数规模,一般在30人以内。党员人数较多的,根据本支部党员的数量、分布、工作需要等情况综合考虑设立若干党小组,并设立党小组长,做到设置规范、调整及时。

4

教师党支部一般按院(系)内设的教学、科研机构设置,学生党支部一般以院(系)、专业、班级设置;机关、后勤、校办产业等单位的党支部一般按部门设置;离退休党支部一般按照就近原则设置。

5

按照“方便组织管理、方便党员活动”的原则,依托课题项目、学生社团、学生公寓、校外集中实习点等,经上级党委批准,设立临时党支部或党小组。探索依托重大项目组、学科组、课题组、创新团队、科研平台、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和机构等设置教师党支部。

6

注重从优秀辅导员、骨干教师、优秀大学生党员中选拔学生党支部书记。机关、后勤、校办产业等单位的党支部书记一般由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

7

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一般每届任期3年,期满按时换届。党支部书记、副书记一般由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8

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在任期内出现空缺,及时进行补选;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在任期内调整,须征得上级党组织同意。

工作保障 标准化

1

合理核定党支部工作与活动经费标准,并将其列入年度党建经费预算,足额拨付专项经费,做到专款专用、实报实销。

2

合理配备党务工作人员,每个基层院(系)党组织至少配备1-2名专职组织员,明确专人专岗。

3

教师党支部书记应参与本单位工作规划、干部人事、年度考核、提职晋级、评奖评优等重要事项讨论决策,享受职务职级“双线”晋升政策,其党务工作计入工作量,享受相应的津贴补贴待遇。

4

加强对党务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每年组织安排1次党支部书记集中轮训。

5

认真落实党费收缴使用管理规定,确保党费全额用于党建活动。

6

大力推进教师党支部书记“党建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培育工程,推动“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

活动阵地 标准化

1

每个基层院(系)党组织至少有1个党员活动场所。鼓励具备条件的党支部,建立本支部党员活动专用场所;条件不具备的党支部,可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多个支部合用的党员活动场所。

2

党员活动场所应相对固定,做到“有标牌、有党旗、有设施、有规章制度、有档案资料、有信息公开栏”等。入党誓词、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党支部组织机构等应上墙展示,上墙图板内容要标准规范。

3

党员活动场所要建立使用记录。

4

党员活动场所应设置学习书柜、荣誉展示栏、报刊架等。具备条件的可配备投影仪、电脑等电教设备。

制度机制 规范化

1

校、院(系)党组织把党支部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整体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每年至少听取1次党支部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建立校、院(系)两级领导班子成员、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联系指导师生党支部工作制度。

2

支部党员大会原则上每季度召开1次,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1次,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党小组会每月至少召开1次。

3

支部书记每年至少讲1次党课。支部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党课教育活动,根据需要可适当增加党课次数。

4

建立报告制度,党支部每年至少向上级党组织书面报告1次工作情况,遇有重要事项或特殊情况及时书面请示报告。支委会或支部书记每年年终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

5

党员每年就本人的思想、工作、学习及开展群众工作情况,至少向党支部或党小组作1次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每季度至少向党支部汇报1次思想和工作情况。

6

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的程序,对党员每年进行1次民主评议。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批评和自我批评,不参加民主测评。

7

强化民主评议结果运用,表彰优秀党员、妥善处理不合格党员,对班子不强、领导不力、长期组织生活不健全的党支部,限期进行整顿。

8

落实党建工作纪实制度,完善党支部会议和工作记录台账资料,分类别收集、整理各项党建活动的文字、影像资料,做到工作纪实及时、完整、规范、真实。

9

建立党支部书记工作考核机制,推行党支部书记向上级党组织述职制度。

组织生活 规范化

1

以落实党内政治生活为重点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三会一课”定期开展,党支部有年度“三会一课”计划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如实规范记录“三会一课”开展情况。

2

建立落实党支部学习制度,集中学习做到有台账、有签到,对缺席人员安排适当时间进行补课,并做好记录。

3

每月相对固定1天作为主题党日,可与“三会一课”结合进行。党员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可邀请入党积极分子、团员青年、群众代表参加。

4

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1次专题组织生活会。会前要听取意见、谈心交心,会上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后逐一整改落实。

5

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组织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党支部做好记录。

6

推动组织生活创新,注重运用微信、微博、客户端等信息化手段,推广“微党课”“网上支部”等方式,不断提高组织生活的吸引力和实效性。

7

高校党委每年要对党支部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对软弱涣散、支委不强、长期不过组织生活、不发挥作用的,要限期整顿。

党员教育 管理规范化

1

严格党籍管理,及时将党员编入党支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2

充分发挥党校和“微党课”主渠道作用,有计划地组织党员学习党章党规和党的理论创新成果。党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不少于32学时。

3

加强党费管理,教育督促党员自觉、按时、足额缴纳党费。

4

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体要求,严格执行发展计划,不断优化队伍结构,严格政治标准,规范发展程序,坚决避免突击发展、“关门主义现象”。重视发展优秀中青年教师、学术骨干、学术带头人、引进人才、有突出贡献专家、先进模范人物和优秀少数民族入党。

5

党支部每半年对积极分子进行1次考察,院(系)党组织书记、教师党支部书记要常态化联系青年教师入党积极分子。

6

严格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和档案管理,接转组织关系及时、规范。做好流动党员、滞留党员管理工作。

7

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缴纳党费,或不做党分配的工作,按自行脱党处理。

8

党支部中需要进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的领导干部,严格按照要求,及时向组织报告个人重大事项。

9

建立健全党员服务体系,关心爱护党员,加强对生活困难的党员特别是老党员的关怀帮扶。

10

加强对党员的日常监管,强化对“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对党员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由支部书记及时约谈提醒。对在职党员的评先评优、提拔任免提出意见和建议;批评和举报党员违纪违法行为。

2

永利总站15856教师党支部建设标准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教育部党组《永利总站15856加强新形势下高校教师党支部建设的意见》、省委高校工委《永利总站15856加强新形势下高校党支部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标准。

一、组织设置

第一条  教师党支部设置:党支部设置与教学、科研等机构相对应。党支部一般按专业、教研室等教学科研机构设置。正式党员人数达到3人以上的设立党支部合理控制党支部党员人数规模,一般以15人左右为宜,最多不超过30人。

第二条  其他类型党组织设置:积极探索依托重大项目组、课题组、创新团队、科研平台等设置临时党支部(党小组)。

第三条  设置调整:每学年对党组织设置情况进行一次摸底,做到设置规范、调整及时。

二、班子队伍建设

第四条  班子职数和任职:有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一般应设立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设书记1名,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班子任期:党的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期满按时换届,严格执行基层党组织换届情况定期报告制度。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在任期内出现空缺,及时进行补选;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在任期内调整,须征得上级党组织同意。

第六条  骨干队伍:按照党性强、业务精、有威信、肯奉献的要求,选优配强党支部书记,建立一支专兼结合的党务工作队伍。大力推进教师党支部书记“党建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培育工程。

第七条  自身建设:支部班子思想政治、履职能力、工作作风管理制度健全,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团结带领师生认真贯彻学校党委、党总支的决议,保证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在推进学校基层党的建设和事业发展中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定期组织党员开展理论学习。严格落实职责范围内的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组织所属党员开展群众工作和其他工作,并检查执行情况。配合上级党组织做好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的工作。关心和支持分工会、团总支等群众组织工作。

三、党员教育管理

第八条  发展党员工作: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严格执行学校党员发展计划,不断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始终把坚持政治标准放在首位,规范发展程序,完善档案材料,提高发展质量。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重视在青年学术骨干、专业带头人、拔尖领军人才和海外留学归国教师中发展党员。党支部每半年对积极分子进行1次考察,教师党支部书记常态化联系青年教师入党积极分子。

第九条  党员教育培训:充分发挥党校和“微党课”主渠道作用,有计划地组织党员学习党章党规和党的理论创新成果。党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般不少于32学时,参加“三会一课”、经组织认定的网络学习时间应计入学时。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参加1次集中培训。健全教育学习制度,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重点,系统开展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知识教育。经常性教育有措施,集中学习有台账、有签到,对缺席人员安排适当时间进行补课,并做好记录。

第十条  党费收缴管理:及时核定党员交纳党费具体数额,党员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每半年公布1次党费收缴和开支情况,党费使用符合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  组织关系管理:严格党籍管理,及时将党员编入党支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严格执行党员组织关系接转规定,从严审查档案材料,切实做到规范接转、及时排查,防止出现“失联党员”“口袋党员”。

第十二条  党内激励关怀:落实学校开展的党内表彰活动,做好评选推荐等工作。关心爱护党员,加强对生活困难的党员特别是老党员的关怀帮扶。

第十三条 党员日常监管:加强对党员的日常监管,强化对“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对党员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由支部书记及时约谈提醒。对党员的评先评优、提拔任免提出意见和建议。党支部中需要进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的领导干部,严格按照要求,及时向组织报告个人重大事项。

四、党内组织生活

第十四条  “三会一课”:以落实党内政治生活为重点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三会一课”定期开展,党支部有年度“三会一课”计划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如实规范记录“三会一课”开展情况。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1-2次,党小组会一般每月至少召开1次,每季度至少上1次党课。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讲1次党课。

第十五条 民主评议党员:支部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开展党性分析,对党员进行评议,确定评议等次。稳妥慎重处置不合格党员。

第十六条  组织生活会:支部每半年召开1次党员组织生活会。遇有重要情况,及时召开。

第十七条  双重组织生活:邀请组织关系在本支部或联系本支部的党委、党总支班子成员参加本支部组织生活,以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第十八条  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建立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制度,每月固定1天,组织党员开展活动,活动记录规范。主题党日活动主题鲜明,内容丰富,方式新颖,注重实效。

第十九条  组织生活创新:紧密结合教育教学科研工作实际和党员群体特点,注重运用微信、微博、客户端等信息化手段,采取“微党课”、网上组织生活等形式,不断提高组织生活的吸引力和实效性。

五、作用发挥途径

第二十条  突出思想政治工作开展党组织活动:强化政治把关,把讲政治的各项要求贯穿始终,教育引导教师党员在教学科研育人、信仰品行等工作中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充分利用谈心谈话、组织生活会、座谈交流等方式,经常关心了解教师思想状况,引导他们自觉抵御各类错误思想侵蚀。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思想建设的首要任务,教育引导广大党员牢记党的宗旨,挺起共产党人的精神脊梁,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方面的问题,自觉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认真落实学校政治理论学习制度,教职工政治学习记录规范。

第二十一条  围绕教师党员特点开展党组织活动:结合实际,围绕不同岗位党员特点,开展党组织活动,做到党组织活动与立德树人、专业建设、科研教学、日常管理等相互促进。

第二十二条  创新党组织党员发挥作用载体:立足实际,创新党员活动载体,积极开展党建工作研究,选树并推荐一批优秀共产党员。

六、工作运行机制

第二十三条 民主议事机制: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支部委员会议事规则健全。支部党务公开制度健全规范,党员参与党内事务渠道畅通,党员民主权利有效落实。

第二十四条 参与决策机制:支部参与研究讨论所在行政组织相关改革发展与建设规划、工作计划、评先选优、晋职晋级等重要事项;涉及党的建设,包括干部任用、党员队伍建设等事项,由党支部研究决定。

第二十五条  协调运行机制: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原则,支部委员分工合理,职责明确。

第二十六条 责任落实机制:党支部目标管理制度落实到位。在年度考核中,支部书记把抓党建工作情况、支部委员把分工负责情况纳入述职内容。党支部书记每年向上级党组织进行抓党建工作述职。建立报告制度,党支部每年至少向上级党组织书面报告1次工作情况,遇有重要事项或特殊情况及时书面请示报告。支委会或支部书记每年年终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

第二十七条  联系服务机制:主题实践、服务承诺、结对帮扶、走访慰问等活动广泛开展。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经常听取党员和师生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分析并反映师生的思想状况,维护党员和师生的正当权益,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七、基本工作保障

第二十八条 机构人员保障:配齐配强支部委员会成员。教师党支部书记应参与本单位工作规划、干部人事、年度考核、提职晋级、评奖评优等重要事项讨论决策,享受职务职级“双线”晋升政策,其党务工作计入工作量,享受相应的津贴补贴待遇。

第二十九条 场所保障:党支部有固定的党员活动室,做到“有标牌、有党旗、有设施、有规章制度、有档案资料、有信息公开栏”等。党员活动室可与群团活动室、职工之家、会议室、教研室联建。以党总支为单位统一支部活动场所标识、制度。党支部标牌悬挂在醒目位置;室内上墙制度简明规范,一般为组织架构、岗位职责、党内生活等基本制度;支部党务公开栏设置规范,公开内容简单明了。党员活动场所要建立使用记录。党员活动场所应设置学习书柜、荣誉展示栏、报刊架等。具备条件的可配备投影仪、电脑等电教设备。

第三十条  经费保障:按照标准核定党支部活动经费,列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

第三十一条 工作台账:落实党建工作纪实制度,完善党支部会议和工作记录台账资料,分类别收集、整理各项党建活动的文字、影像资料,做到工作纪实及时、完整、规范、真实。

第三十二条  本标准由校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永利总站15856教师党支部建设标准(试行)》(豫工院党〔2018〕83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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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利总站15856学生党支部建设标准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教育部党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省委高校工委《永利总站15856加强新形势下高校党支部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标准。

一、组织设置

第一条  基本设置形式:学生党支部一般按专业设置或按年级设置。正式学生党员 3 人以上的专业或年级,建立学生党支部。正式党员不足 3 人的,与专业相近的教学单位成立学生联合党支部或师生联合党支部。合理控制党支部党员人数规模,一般以15人左右为宜,最多不超过30人。

第二条  其它类型党组织设置:探索在学生公寓、社区、社团组织、校外学生党员较为集中的实习实训点等建立临时党支部(党小组)。

第三条 设置调整:每学年对党组织设置情况进行一次摸底,做到设置规范、调整及时。

二、班子队伍建设

第四条  班子任职和职数:学生党支部书记一般从优秀辅导员、骨干教师党员中选任,支部委员一般由学生正式党员担任。党的支部委员会委员一般3-7人,设书记1人,副书记1人;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设书记1人。

第五条  班子任期:党的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每届任期3年。期满按时换届,严格执行基层党组织换届情况定期报告制度。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在任期内出现空缺,及时进行补选;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在任期内调整,须征得上级党组织同意。

第六条 骨干队伍:党支部书记符合党性强、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好、组织管理能力强等要求。

第七条  自身建设:党支部班子思想政治、履职能力、学风和作风管理制度健全。

三、党员教育管理

第八条 发展党员工作: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严格执行学校党员发展计划,不断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始终把坚持政治标准放在首位,规范发展程序,完善档案材料,提高发展质量。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发展党员时把综合素质作为重要考察内容,注重学生的一贯表现和关键时刻表现、自我评价和群众评议、学习情况和社会实践等。注重发展少数民族优秀学生入党,在坚持标准的前提下给予政策倾斜。

第九条  党员教育培训:充分发挥党校和“微党课”主渠道作用,有计划地组织党员学习党章党规和党的理论创新成果。党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般不少于32学时。支部书记每年至少参加1次集中培训。突出党性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社会责任感教育,加强学风建设和文明修身。经常性教育有措施,集中学习有台账、有签到,对缺席人员安排适当时间进行补课,并做好记录。

第十条  党费收缴管理:及时核定党员交纳党费具体数额,党员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每半年公布1次党费收缴情况。

第十一条  组织关系管理:严格执行党员组织关系接转规定,从严审查档案材料,切实做到规范接转、及时排查,防止出现“失联党员”“口袋党员”。每年6月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留、转工作,每年9月对党员组织关系进行1次集中排查。

第十二条 党内激励关怀:党内激励关怀:坚持以人为本,从政治、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上关心爱护学生党员,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与帮扶机制。及时了解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困难党员情况,经常开展关怀帮扶活动。落实学校开展的党内表彰活动,做好评选推荐工作。

第十三条 党员日常监管:加强对党员的日常监管,对党员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由支部书记及时约谈提醒。对党员的评先评优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党内组织生活

第十四条  “三会一课”:以落实党内政治生活为重点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三会一课”定期开展,党支部有年度“三会一课”计划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如实规范记录“三会一课”开展情况。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1-2次,党小组会一般每月至少召开1次,每季度至少上1次党课。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讲1次党课。

第十五条  民主评议党员:支部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开展党性分析,对党员进行评议,确定评议等次。稳妥慎重处置不合格党员。

第十六条  组织生活会:支部每半年召开1次党员组织生活会。遇有重要情况,及时召开。

第十七条  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建立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制度,每月固定1天,组织党员开展活动,活动记录规范。主题党日活动主题鲜明,内容丰富,方式新颖,注重实效。

第十八条 组织生活创新:紧密结合支部党员学习工作实际和党员群体特点,充分运用微信、微博、客户端等信息化手段,采取“微党课”、网上组织生活等形式,不断提高组织生活的吸引力和实效性。

五、作用发挥途径

第十九条  突出思想政治工作开展党组织活动: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将思想政治要求纳入学生日常管理,学生思想政治素质不断提高。

第二十条  贴近学生党员实际开展党组织活动: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深入基层送知识送文化送技术活动等有计划、有举措,学生党员学业优势和专业特长得到充分发挥。引导学生认真践行“有道德、有纪律、有文化、有理想”的“四有”好学生标准,牢记“勤学、修德、明辨、笃实”的“八字真经”,争做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青年表率。

第二十一条  积极创新党组织党员发挥作用载体:立足实际,创新党员活动载体,积极开展党建工作研究,选树并推荐一批优秀共产党员。

六、工作运行机制

第二十二条  民主议事机制:支部有议事规则,党务公开规范,党员参与党内事务渠道畅通,党员民主权利有效落实。

第二十三条  参与决策机制:学生党员广泛参与班级、院(系)和学校管理工作。

第二十四条  协调运行机制:设委员会的支部委员分工合理,职责明确;不设委员会的支部书记与相关学生组织负责人及时协调沟通。学生群团组织作用得到发挥,学生参与年级、班级或社团、宿舍等的民主管理和监督工作得到落实。

第二十五条  责任落实机制: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党委、院(系)党总支的决议。发挥党支部在引领大学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创新创业等实践活动中的政治核心作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党支部目标管理落实到位,支部书记开展党建工作情况列入个人年度述职内容。党支部书记每年向上级党组织进行抓党建工作述职。建立报告制度,党支部每年至少向上级党组织书面报告1次工作情况,遇有重要事项或特殊情况及时书面请示报告。支委会或支部书记每年年终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

第二十六条  联系服务机制:了解学生思想状况,经常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并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根据青年学生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主题实践、志愿服务、结对帮扶等活动广泛开展。

七、基本工作保障

第二十七条  机构人员保障:配齐配强支部委员会成员,支部书记一般应由优秀辅导员或骨干教师党员担任。

第二十八条 场所保障:提倡一室多用,学生党支部有必要的活动场所,做到“有标牌、有党旗、有设施、有规章制度、有档案资料、有信息公开栏”等。党支部标牌悬挂在醒目位置;室内上墙制度简明规范,一般为组织架构、岗位职责、党内生活等基本制度;支部党务公开栏设置规范,公开内容简单明了。党员活动场所要建立使用记录。党员活动场所应设置学习书柜、荣誉展示栏、报刊架等。具备条件的可配备投影仪、电脑等电教设备。

第二十九条 经费保障:按照标准核定党支部活动经费,列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

第三十条 工作台账:落实党建工作纪实制度,完善党支部会议和工作记录台账资料,分类别收集、整理各项党建活动的文字、影像资料,做到工作纪实及时、完整、规范、真实。

第三十一条 本标准由校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永利总站15856学生党支部建设标准(试行)》(豫工院党〔2018〕84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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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利总站15856达标引领行动实施计划(2019年)

 

一、主要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认真落实好“支部建设年”的各项要求,修订完善学校党支部建设标准,全面实施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二、建设内容

对照《条例》,明确“三标准三规范”(即支部设置标准化、工作保障标准化、活动阵地标准化,制度机制规范化、组织生活规范化、党员管理规范化)方面要重点解决的问题(见附件1:河南省高校党支部建设“两化一创”强基引领三年行动计划第一阶段建设要点清单),按照《永利总站15856教师党支部建设标准(试行)》《永利总站15856学生党支部建设标准(试行)》(见附件2、附件3),进行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三、工作举措

1.广泛动员。6月份,召开学校党支部建设“两化一创”强基引领三年行动计划动员会,全面安排部署,营造学习贯彻《条例》氛围,形成大抓基层、大抓支部的鲜明导向。

2.制定标准。6月份,对照《条例》和上级有关规定,按照三年行动计划要求,结合自身实际,修订学校教师、学生党支部建设标准,制定达标、提质、创优年度建设计划。

3.对标自建。6月至11月,各党支部对照学校标准自查自建,形成问题清单、责任清单,确定建设目标,细化任务举措,扎实推动达标建设。

4.观摩学习。采取普遍观摩和典型观摩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党支部建设观摩活动。9月份,以院(系)为单位,组织院(系)内逐支部观摩活动,相互对比、相互交流、相互学习,以观摩促规范。10月份,组织校内典型观摩活动,以示范带全局,激励先进,鞭策落后。

5.达标验收。根据学校达标建设计划和进度,11月底前,开展校内支部建设达标验收。申请达标验收的党支部首先由院(系)党总支初验,认定达标后向学校申请,学校组织逐支部复验,验收合格后给予认定达标并颁发达标奖牌。年底前,结合“三标准三规范”,将达标验收结果和下年度达标计划报省委高校工委。

6.创建样板。结合学校达标建设实际,参照教育部样板党支部创建条件,制定学校样板党支部创建标准,鼓励引导部分先进达标党支部,积极创建校级“样板党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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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利总站15856提质引领行动实施计划(2020

 

一、主要任务

持续开展党支部达标建设,在此基础上,实施提质引领行动,广泛创建校级“样板党支部”,并争创省级、国家级“样板党支部”。通过样板支部的示范带动作用,全面提升学校支部建设质量。

二、建设内容

按照提质要求,进一步完善“三标准三规范”各项内容。打造党建品牌,创建校级、省级、国家级样板党支部。

三、工作举措

1.全面提升。持续推进学校党支部达标建设,重点整顿不标准、不规范党支部,对存在问题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积极推进整顿转化,确保学校党支部全部达标。

2.创建样板。学校按照支部总数 1/10 的比例评定校级“样板党支部”;在校级“样板党支部”的基础上,向省委高校工委推荐1个省级“样板党支部”,争创1个国家级“样板党支部”。

3.典型引领。开展“样板党支部”建设现场推进会、观摩会等活动,对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中形成的成熟做法进行经验交流,充分发挥“样板党支部”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4.提质创新。加强学校党支部工作创新研究,尊重基层首创精神,鼓励基层党组织积极探索务实管用的创新做法,用基层经验推动基层工作,并通过多种途径广泛宣传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成功案例。

5.表彰激励。开展评选表彰活动,对“两化一创”行动计划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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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利总站15856创优引领行动实施计划(2021年)

 

一、主要任务

打造一批高质量党建品牌,发挥规模化示范效应,促进全校党支部建设全面创优。

二、建设内容

探索建立学校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长效机制,巩固工作成果,创新党建工作思路与举措;通过比学赶超、创优示范,进一步增加校级、省级、国家级样板党支部评选数量,激活放大样板党支部的“酵母”效应。

三、工作举措

1.选树典型。培树、宣传、推广一批叫得响、立得住、群众公认的基层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先进典型,激活放大品牌示范效应,带动全校基层党支部争先进位、整体创优。校级“样板党支部”数占支部总数比例达到 1/5,省级“样板党支部”达到 2个,国家级“样板党支部”力争达到 1个。

2.评估验收。对全校“两化一创”强基引领三年行动计划活动进行总体考核验收,依据达标以及创建样板党支部成效,按照省委高校工委工作要求,创建省级“示范高校”和“标杆院系”。

3.完善机制。对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中形成的成熟做法,以制度形式固化下来,形成长效机制,确保党支部政治功能充分发挥。

4.总结表彰。开展总结活动,推动基层特色党建做法、品牌的交流推广,表彰先进单位和个人。

 

 

 

 

 

中共永利总站15856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6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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